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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厦门、广东发布p2p机构管理实施细则后,昨天,上海市金融办还发布了《上海市点对点贷款信息中介业务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根据《意见稿》的要求,上海网上贷款平台在备案登记后6个月内,选择在上海有经营实体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商业银行进行客户资金的存放和管理。值得注意的是,与银行签署存管协议的上海网上贷款平台中,近70%与在上海没有网点的银行签署了协议。
据记者了解,这一要求在上海网上贷款市场引发了一些争议,一些网上贷款公司将面临取代存管银行的压力。
在线贷款平台
或者换个仓库?
根据《意见稿》,在获得备案登记后,同业拆借的信息中介机构应在6个月内完成对在上海有经营实体的商业银行的选择,并满足客户资金存管的相关条件。这意味着上海网上贷款平台只能选择本地银行或有分行的银行作为存管银行。
这一要求在上海的网上贷款行业引发了争议,许多网上贷款公司面临着取代存管银行的压力。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5月31日,上海共有61个网上贷款平台与银行签订了直接存管协议,其中42个平台与上海无网点银行签订了直接存管协议(包括已完成系统对接并上线的平台)。
此外,在上海开展网上贷款存管业务的19家银行中,有11家在上海没有网点,与网上贷款平台签约最多的两家银行是江西银行和王新银行。
据王新银行相关人士透露,王新银行已与上海相关监管部门进行了沟通。基于互联网的基因和银行属性,王新银行在存管合规和监管数据信息报告方面得到监管部门的肯定,并与当地金融机构和银监局保持良好沟通和对接,为更多网上贷款平台合规和维护客户资金存管提供支持。截至目前,王新银行已与70多家网上贷款机构签署存管合作协议,并在多个省市成功推出多个平台。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表示,虽然《意见稿》要求上海网上贷款平台在备案后6个月内完成本地银行或分支机构作为存管银行的工作,但并未明确如果平台在备案前完成网上存管,是否也应符合上述要求。
引入第三方监管权
在备案登记方面,《意见稿》列出了新成立的同业拆借信息中介机构申请备案登记需要提供的13项材料,包括备案登记申请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信息。与其他地区相比,增加了上海市公安局网络安全处出具的“信息系统安全审核单”。
据了解,在注销注册时,《意见稿》明确说明了如何处理已经开展网上贷款业务但尚未获得注册的平台。对未取得注册或被注销注册,但实际从事点对点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机构,要根据实际情况和违法违规情节轻重,按照《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此,网上贷款置业研究中心主任于百成表示,这篇文章无疑会让不积极整改、浑水摸鱼的平台无处藏身,这将有助于加快网上贷款平台的优胜劣汰进程。
此外,根据《意见稿》的要求,监管部门认为网上贷款平台初步符合备案登记相关要求的,应在指定媒体(网站)上向公众公示相关事项(公示期为一个月),并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
俞白成表示,充分利用第三方监管力量,是监管部门针对网上贷款平台数量多、情况复杂、监管机构人员有限的现实情况做出的综合考虑,有助于提高地方网上贷款监管效率。
标题:上海网贷管理细则征求意见 P2P存管行属地化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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