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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603888),北京,6月21日(何帆)近日,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了《金融监管蓝皮书:中国金融监管报告》(2017)。报告指出,目前金融技术监管基本上停留在互联网金融监管阶段,是一种相对被动的监管体系。根据互联网金融和金融技术的发展趋势和特点,在充分认识的基础上,构建长期有效的金融技术监管框架,防范潜在的金融风险,牢牢把握无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确保金融稳定。

金融监管蓝皮书:互联网金融重点领域风险仍较高

“互联网金融是金融技术发展的初级阶段,也就是金融技术的1.0阶段。现在,金融技术已经逐渐进入2.0阶段,与1.0阶段有了很大的不同。”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长胡滨表示,金融技术正逐步呈现出四个重要特征,即跨境性、脱媒性、分散性和自伺服性。

金融监管蓝皮书:互联网金融重点领域风险仍较高

他指出,跨境主要体现在fintech至少跨越技术和金融领域,fintech的金融业务可能跨越多个金融子领域。去中介化意味着人工智能支持的创新服务模式可能会导致金融中介机构功能的弱化,其数量在未来可能会进一步减少。区块链支持的权力下放可能成为金融技术的第三大挑战。此外,金融技术可能具有自我强化的自我伺服功能或一定的学习能力,这将导致相应的监管问题。

金融监管蓝皮书:互联网金融重点领域风险仍较高

报告称,在《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指导意见》(2015年发布)、《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2016年发布)和专项整治支持下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措施中,互联网金融风险是否得到有效控制仍值得继续关注。

金融监管蓝皮书:互联网金融重点领域风险仍较高

报告指出,网络金融整体风险没有得到实质性缓解,网络金融重点领域风险仍然较高,网络金融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以p2p点对点贷款为例,2016年全国p2p网上贷款交易额超过2万亿元,仍呈现高速增长趋势。

金融监管蓝皮书:互联网金融重点领域风险仍较高

报告认为,网络金融监管仍是一个长期的动态过程,可以从构建金融技术监管体系、改革金融技术监管组织结构、建立和完善金融技术监管沙箱计划、加强监管技术建设、构建金融技术监管长效机制五个方面进行改进。

金融监管蓝皮书:互联网金融重点领域风险仍较高

胡滨说,从目前金融技术涉及的主要技术和应用来看,它可能对金融体系的要素和资源配置产生重大影响。建立长期、动态的金融技术监管机制,确保金融稳定,降低相应风险及其传染效应,促进金融创新和新兴技术在金融、经济和社会领域的应用。

金融监管蓝皮书:互联网金融重点领域风险仍较高

“要以职能监管为支撑,构建新的金融监管制度体系,加强监管技术在金融监管框架中的应用,用监管技术武装监管机构,增强金融技术监管的专业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胡滨强调。

标题:金融监管蓝皮书:互联网金融重点领域风险仍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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