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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该行政处罚。根据公告,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支付宝”)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央行要求限期改正,并被罚款3万元。行政处罚日期为4月21日。这是央行首次公开披露对支付宝的处罚。

标题:支付宝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央行处以罚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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