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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像来源:中国视觉(000681,诊断单元)
目前,中国正在大力实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观。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改革为主线,打赢包括污染防治在内的三场硬仗,积极推进优质社会发展,为绿色金融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和发展机遇。
11月8日,在以推进绿色金融国际合作、建设首都绿色金融中心为主题的2018北京绿色金融国际论坛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发表讲话,指出中国人民银行将会同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继续推动绿色金融在下一阶段向深度和广度发展,为经济和社会的绿色转型提供持久的动力,并将围绕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这三个方面的工作是:加快标准体系建设,确保绿色金融优质发展;加强信息披露,提高绿色金融市场的透明度;深化国际合作,进一步巩固绿色金融全球共识。
一是加快标准体系建设,确保绿色金融优质发展。陈指出,绿色金融标准作为绿色金融领域的通用语言,不仅是规范绿色金融相关业务、确保绿色金融实现商业可持续性的必要技术基础,也是促进绿色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
过去几年,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在建立和推广信用统计、绿色债券认定、环境信息披露、绿色信用评估和认证、绿色工程数据库等标准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是,陈也表示,我国的绿色金融标准还不完善,不统一,企业发展先于标准制定的问题依然突出。这不利于市场主体公平有序地发展绿色金融业务,也使得激励约束等配套政策难以有效实施,也对加强监管和防范风险提出了挑战。当务之急是研究制定一个在中国统一的、符合国际标准的、明确的、可实施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为行业规范的发展提供明确的方向和依据。
今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牵头成立了一个由监管机构、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组成的绿色金融标准工作组。9月,工作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成立了6个工作组:通用技术标准、产品和服务标准、信用评级评估标准、信息披露标准、统计共享标准、风险管理和担保标准。从制度建设、产品服务、操作流程和风险防范等方面规范绿色金融。下一步,工作组将遵循公平、公正、统筹兼顾、急用第一、公开、前瞻的原则,加快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的研究和制定。
第二,加强信息披露,提高绿色金融市场的透明度。陈认为,及时、充分、准确地披露环境信息有利于提高激励约束政策的准确性,防范虚假环保风险。
近年来,我国对环境信息披露的要求不断提高。2017年12月,中国证监会修订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强制属于环保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或其重要子公司披露相关环境信息。
今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绿色金融债券期限信息披露标准》,对绿色金融债券的信息披露提出了规范性要求。此外,六家中资金融机构参加了中英绿色金融工作组和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三年行动计划。
今后,中国将进一步研究和推动各市场主体强制披露环境信息。我们将制定统一的信息披露内容、格式和范围标准,不断提高绿色金融市场的透明度。
第三,深化国际合作,进一步巩固绿色金融的全球共识。陈表示,应对气候变化、控制空气污染、减少碳排放等环境问题是重大的国际问题,需要国际社会的充分合作。今后,中国将继续深化国际合作,积极运用二十国集团、国际标准化组织等多边框架和相关双边合作机制,推动国内绿色金融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绿色金融市场的开放将推动国内金融开放进程,支持国内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到国外融资,鼓励国内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国际绿色金融市场,优化政策和市场环境,吸引国际绿色资本参与国内绿色金融市场建设。
在一带一路等外国投资中积极实施绿色增长原则,积极推动相关经济体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加强绿色金融理论与实践的国际合作研究和交流培训。
陈还提到,中国将通过制度和制度创新进一步释放发展动力,提升绿色金融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深化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鼓励各试验区大胆突破、先行先试,探索绿色金融创新发展的有效途径,支持区域经济转型升级。
标题:央行副行长陈雨露:研究制定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已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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