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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上旬,《商业银行网上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非官方版本被部分媒体曝光,引发了业内外人士的讨论。一些专家认为,商业银行的网络贷款在一段时间内积累了大量的潜在风险。这种方法可以帮助缺乏网上风险控制能力的商业银行,尤其是中小商业银行,在Return中定位自己的服务领域,在一定程度上给行业敲响了警钟,有利于网上贷款业务的进一步规范发展。然而,业内也有人提出了不同的看法,认为这种“一刀切”的管理方式可能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一些银行的网上贷款等需要更多技术支持的业务,这对当地经济发展来说是不值得损失的。
所有观点都有现实意义。但是,目前这份咨询草案本身还缺乏讨论的基础。毕竟,其非官方版本、相关措施和细则尚未最终确定,文件本身仍有望正式发布和权威解释。但是,本文件提醒银行业机构,无论监管是否落实,机构在进行网上和网下合作前,都应明确金融技术与传统金融合作的必要性、重点和具体方式,使相关金融服务安全有序。
金融技术与传统金融的融合在中国已经发展了一段时间,但在一些中小金融机构,这种融合仍处于“人人有我”的阶段。如果我们不理解金融技术赋予传统金融的现实意义,就很难选择适合机构自身的合作对象和模式,相关投资也必然是低效的。
技术授权的作用不仅在于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还在于提高准确性。所谓准确性还包括两个方面:机构准确地了解潜在客户和客户准确地接受服务推送。
在过去金融供给不足的地区,“软信息”被传统金融机构视为解决金融服务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关键。然而,当软信息被用于决策时,它有很大的机会。毕竟,当生产经营条件足以偿还贷款时,大多数人会履行合同,但当生产经营状况不好,存在还款问题时,“软信息”就无法控制其履行与否。特别是在农村地区,许多人不接受正规金融服务产生的信用记录。因此,金融技术与传统金融合作的真正原因是减少对软信息的依赖,用更加客观和可量化的信息了解其生产经营状况,预测违约风险的可能性。正如北京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副会长郭大钢之前在一个论坛上提出的,这不是互联网技术的片面推广,而是深层次的客观需求。
认识到这一必要性,选择金融技术与传统金融机构的合作对象和合作模式就不难了。
目前,金融技术通常根据其效用分为三类。一种是基于资源的,它可以提供流量和数据资源。像batj这样的大公司在这方面有优势;第二类是技术性的。过去,金融机构以各种形式为许多技术公司提供合作支持,主要是为传统机构提供商业智能和系统建立等服务,后来又增加了营销、风险控制、投资研究和投资等技术支持。第三类是面向应用的,可以同时提供综合资源和技术的系统化服务。在此过程中,还可以结合传统机构的个性化需求进行定制化开发,并在整个过程中支持传统机构的创新。
凯投德,金融科技联合创始人曾指出,这不是单一的数字接口服务或技术升级,而是从底层技术平台、大数据平台和核心风险控制的全面升级。标准化或正式的在线服务只能扩大组织的服务范围,但对提高服务效率和准确性影响不大。由于技术授权的核心是减少对软信息的依赖,传统机构和金融技术的整合在风险控制、产品开发和优化方面应该是全面和科学的。就服务于县域金融的机构而言,其制度性质、区域产业特征、金融和信贷环境将导致传统机构对流量、资源和技术支持的不同需求,其中认知和沟通至关重要。传统金融机构必须首先清楚地了解其目标客户群的特点以及他们希望通过技术解决的问题,以便金融技术公司能够提供完整的后台系统解决方案来解决实际问题;在此之后,这个系统应该经过一个长期的适应和磨合,以便最终实现真正的技术转移。
标题:技术赋能:核心在于减少对软信息的过度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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