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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正式发布《关于深圳市p2p网络借贷机构自律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表明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正式开始对深圳市p2p网络借贷机构进行自律检查,检查时间自通知之日起至2018年12月20日止。
根据通知,根据深圳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p2p网络借贷机构已提交自查报告,并向协会申请自律检查。未提交自律检查申请或已核实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P2p机构,不纳入自律检查范围。
平台需要提交申请材料,深圳市互助黄金协会将从通知下发之日起接收申请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8日18:00。申请材料包括:自律检查申请、自查报告(附件及证明材料省略)、开户银行通过评估的证明、所有业务在网上银行存放的证明、近两年的纳税证明及员工社保资料、注册资本实收证明。
深圳市互助黄金协会将根据平台提交的申请材料、《同业拆借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同业拆借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同业拆借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和《同业拆借信息中介机构合规检查事项清单》对平台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平台是否严格定位为信息中介机构,是否从事信用中介业务。是否有资金池,客户是否预付资金,他们是否为自己筹集资金或变相筹集资金,他们是否直接或变相为贷款人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护资本和利息支付,他们是否被严格赎回,他们是否受到风险评估和分级管理,他们是否向贷款人充分披露借款人的风险信息,他们是否坚持小额分散的对等贷款原则, 他们是否通过出售理财产品来筹集资金(或将其出售给附属机构来出售理财产品),以及他们是否通过高激励措施来吸引贷款人或投资者。
《通知》指出,p2p网上借贷机构在自律检查中要树立正确的宣传理念,杜绝一切形式的虚假宣传或以自律检查为名擅自变相宣传。在自律检查过程中,如果发现检察人员违反了相关的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他们会通过协会的邮箱进行实名反馈,然后由专人进行调查处理。
标题:深圳市互金协会启动 P2P网贷机构自律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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