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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商丘支行原行长何凯(60万元)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贿等案件进行了二审判决。
中国审判文献网披露的刑事判决书显示,何凯犯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他被判犯有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30万元;决定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60万元。
何凯,男,44岁,汉族,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原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商丘支行党委书记、行长。
根据该判决,自2009年12月起,被告何凯在担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紫金山路支行行长期间,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非法吸收不特定社会群体的资金,并让客户将资金划入其控制的指定账户,用于贷款、支付银行存款或购房、聘请私人司机、私人记账等个人消费费用。
其中,从2010年8月到2010年12月,何凯在购房上花费了1000多万元。2011年7月至2015年5月,何凯以银行需要借入资金等业务为由,同意高利率,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并以个人或银行名义与客户签订贷款合同、贷款/担保合同。或开具借据和借据,其中部分盖有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紫金山支行、花园路支行、商丘支行的公章,以便客户将资金划入其控制范围内,以刘、甄振亚等人的名义开立
2015年5月22日,何凯向郑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自首。
2009年12月30日至2015年5月14日,何凯收到募集资金10846360445.25元,支付募集资金本息10480685862.16元,用于消费38525178元(含取现6551487元,消费12460562元,日常支出28090202元)
事件发生后,45人提出索赔,集资金额为3795657761.17元,给35名客户造成45483290.67元的损失。
此外,2009年9月至2012年6月,何凯在担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紫金山路支行行长期间,为提高工作绩效,多次行贿,行贿金额超过100万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今年被罚款超过5亿英镑。据《全国商报》不完全统计,今年1月、5月和7月,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分别被银监会和央行罚款4.62亿元、5845万元和170万元。
今年1月19日,原银监会公布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成都分行违规发放贷款案的处罚结果: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成都分行被罚款4.62亿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成都分行原行长终身不得从事银行业工作。
据原银监会称,这是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成都分行牵头的一起有组织的欺诈案件,涉案金额巨大、手段隐蔽、性质恶劣,暴露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成都分行内部控制严重失灵、片面追求业务规模超高速发展、合规意识淡薄等诸多问题。此案也反映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存在的问题,如对分行零长期不良贷款的异常情况监管不力、考核激励机制不当、轮换制度执行不力、监管部门对风险提示重视不够等。
5月4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第一批银行罚款,其中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罚款584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0927亿元,罚款总额5855.927万元,原因是有19个项目涉及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严重缺乏贷款管理导致的大额不良贷款、理财资金投入的非规范债务资产比例超过监管要求等)。)。此外,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徐州分行非法开展贷款业务,当事人未履行尽职调查职责;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非法开展银行间业务和理财业务,当事人未尽职尽责。在这方面,银监会还对两家分行的当事人进行了警告,并罚款5万元。
8月1日,央行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显示,央行近期对交通银行(60132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平安银行(0000001)、银河证券、中国人寿保险(601628)五家法人机构总部反洗钱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其中,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因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保存客户身份识别数据和交易记录、提交大额交易报告或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客户进行交易而被罚款最多,共罚款170万元。
标题:百亿非法集资案二审 浦发银行原商丘分行行长获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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