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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工行宣布,本行执行董事兼副行长张宏莉因家庭原因于当日向工行董事会提交辞呈,辞去本行副行长职务。同时,由于董事任期届满,张宏莉不再担任本行执行董事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
7月3日,记者注意到工行的董事名单中没有张宏莉。
张宏莉自2010年加入中国工商银行。同年4月19日,中国工商银行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任命张宏莉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601398,诊断)有限公司副行长的议案》,决定任命张宏莉为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
对张宏莉来说,最引人注目的是他在国际银行业的丰富经验。当年张宏莉被宣布为工行副行长时,工行董事会公开表示,张宏莉熟悉国际金融市场和国内形势,具有丰富的国际银行管理经验。
德意志银行亚太区前行长张宏莉正式加盟工行担任副行长,这不仅开创了国有商业银行直接引进外资银行高管担任副行长的先例,也成为国有商业银行在选人用人机制上的一次突破和探索,具有时代特色和示范意义。加入工行后,张宏莉很快加入了团队,并在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一点得到了充分认可。工行曾发布消息高度评价张宏莉。
根据工行的简历,张宏莉自2004年10月以来一直是德意志银行投资银行全球执行委员会成员、亚太区总裁和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1991年7月,他担任美国惠普公司总部的财务经理;1994年7月,他在英国任施罗德国际商业银行中国业务董事兼主管;1998年6月,他担任美国高盛公司亚洲执行董事兼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2001年3月,他担任德意志投资银行亚洲区大中华区负责人、中国区副主席兼董事长、德意志投资银行亚洲区总裁。张宏莉1984年7月毕业于黑龙江八一农业大学,1989年9月获得加拿大阿尔伯特大学遗传学硕士学位,1991年7月获得加州圣克拉拉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18年,新的资产管理条例正式发布。《国家商报》记者注意到,早在2015年,张宏莉就提出了资产管理的建议。他在《积极推进资产管理行业立法协同》的建议中指出,目前,国内各类金融机构都在向投资者提供资产管理产品,其业务实质是受委托人的委托,代表客户理财,从委托财产的独立性、破产隔离、权责关系等方面来看,符合信托法律关系。然而,我国资产管理行业的立法并不是根据业务的共同法律属性统一制定的,而是零散地嵌入到目前银行、证券、保险等机构监管体系中,由不同的监管部门分别发布,形成了宽严相济的法律体系。
在资产管理方面,他在提案中建议加强立法的顶层设计,促进资产管理行业的监管协调。在统一上位法的基础上,国务院颁布行政法规,明确和肯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等资产管理产品独特的金融定位和服务方向,加强立法规划,提升立法水平。
标题:工行副行长张红力因家庭原因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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