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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晚,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向会员机构发布了《关于加强p2p对等借贷会员机构股权变更自律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p2p平台股权变更做出了新的规定。
通知要求,变更后48小时内,在平台网站、手机应用等官方互联网渠道,以及全国互联网金融注册与披露服务平台的显著位置,向公众披露实际控制人或持有网上贷款成员机构5%以上股份的股东。
通知还规定,网上贷款成员机构应在实际控制人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变更后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告知协会,包括但不限于:新股东的基本信息、出资来源、对现有匹配未到期网上贷款业务可能产生的影响和风险分析,以及对持续合规经营活动可能产生的影响和风险分析。
此外,通知指出,对于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发生变化的网上贷款成员机构,协会将酌情重新审查其成员资格。对于不符合国家金融监管规定,不履行上述相关信息披露和报送义务的网上贷款会员机构,协会将按照自律管理规则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会员资格。
以下是通知的原文:
标题:中国互金协会:P2P平台实控人变更应2天内披露 会员资格将重审
地址:http://www.erdsswj.cn/oedsxw/96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