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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太原市中心支行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通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自2018年3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组织实施反洗钱现场检查项目,被调查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按照接口规范提供现场检查所需的数据。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在2018年2月28日前按照接口规范做好数据提取准备。
此外,通知强调,在反洗钱现场检查中,如果被调查的非银行支付机构未能及时提供数据,且格式、内容、价值不符合接口规范要求,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2018年1月初,中汇支付、中汇支付、瑞银信等多家第三方支付公司因违反反洗钱规定被央行处罚。有鉴于此,2018年,反洗钱将成为央行整顿第三方支付行业的重点。
标题:央行下发加急文件:3月1日将对支付机构组织实施反洗钱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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