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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经纪公司的员工在离开公司后将加入另一家经纪公司。由于加入公司的需要,他与一家企业(债券市场发行人)沟通协商,承担其项目收益债券的承销。在多方协调下,他还为该企业支付了15万元的评级费。此后,由于企业不能提供有效的反担保措施和落实担保,项目收益债券的申报只能停止。

为入职承揽债券承销业务,代发行人垫付评级费15万元!结果项目“黄了”、发

最终的结果是项目被毁了,业务清单也没了,企业既不欣赏也不认可这个账户。据认为,该经纪员工多次到企业获取债券承销业务,并自愿承担包括评级费在内的中介费。该企业还列举了与其他公司签订的服务协议,旨在证明其以前的债券发行项目是由与原告(上述经纪人员)类似的服务机构支付的代理费,并承担债券发行失败的财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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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前,这一精彩事件出现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民事判决书中。除了事实本身,国家商报记者注意到,这一事件不仅揭示了债券市场承销商经常需要代发行人支付评级费等中介费的潜规则,也表明目前单个评级项目的收费只有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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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评级费15万元的中国判决文件网近日发布了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涉及原告谭亮与第三方上海新世纪信用评级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信用评级公司)的委托合同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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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原告谭亮最初是一家证券有限公司的雇员,后来准备在离开该公司后加入一家证券有限公司。谭亮与工业投资公司就针对就业需求的项目收入债券的承销进行了沟通和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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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等待证券公司签署和批准项目收益债券承销协议的同时,工业投资公司与第三方新世纪信用评级公司签署了项目收益债券信用评级协议。根据合同,每个债务期的第一笔评级费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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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0日,原告出具《委托付款书》,委托人代投资公司支付项目收益债券评级费人民币15万元,现委托受托人谭代为向新世纪信用评级公司支付上述款项。2018年7月11日,局外人谭通过其在交通银行的账户(601328)向新世纪信用评级公司的中国民生银行账户支付了15万元,并在转账汇总表中注明代工投资公司支付了项目收益债券的评级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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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原告谭亮向被告工业投资公司反馈,该证券公司不批准项目收益债券承销协议,不同意签字。

此后,原告谭亮开始要求退还预付的评级费,表示由于工业投资公司不能提供有效的反担保措施,也不能实施担保,只能停止申报项目收益债券。因此,我希望工业投资公司能够全额退还预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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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作为本案被告,未经授权或委托,工业投资公司辩称,原告自称是一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员工,当他得知将为涉案项目发行债券时,多次前往被告处获取债券承销业务,并自愿承担包括评级费在内的中介费。为争取并锁定承销业务,原告认为可以代表证券公司与被告签订承销协议,并通过外人谭私下向第三方新世纪信用评级公司支付15万元,未签订有效的债券承销协议。其行为未经被告授权或委托,属于原告的人身攻击行为。原告应该为他的非法冒险和过度自信承担责任。原告的主张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因此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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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被告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引用其与其他公司签订的服务协议,意在证明该公司以前的债券发行项目是由与原告方类似的服务机构支付的,债券发行失败的财务风险由被告承担。因此,在本案中,原告自愿支付了收视费,而被告没有委托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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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被告希望发行项目收益债券,并与第三方上海新世纪信用评级公司签订了信用评级协议。协议约定了费率的金额和支付时间,被告未在约定时间内向第三方支付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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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谭亮实际支付了第三方的项目评级费,并在转让总结中明确表示,代工投资公司支付了项目收益债券评级费,并得到第三方的确认,随后原告通过qq、电话和信函向被告追回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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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根据被告援引的《融资服务协议》,可以知道,在过去,评级费是由与原告类似的一方支付的,这是一种行业惯例。

综上所述,法院认为,虽然原告谭亮与被告没有书面委托付款合同,但在原告代表被告支付相关费用后,被告知道并明确表示费用并未实际支付,原被告形成了事实上的委托关系。原告谭亮没有义务支付被告的费用,谭亮有权要求人工投资公司偿还信用评级费用,工业投资公司也有义务偿还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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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本院支持原告谭亮要求被告偿还预付款15万元及利息的主张。最后,法院裁定,被告向原告谭亮支付了15万元预付款及利息。

承销商支付评级费用是行业惯例吗?《国家商报》记者注意到,这一判决透露出,承销商和其他服务机构为债券发行者支付评级费等中介费用是行业惯例的一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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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在上述法院判决案件中,工业投资公司直接引用其与其他公司签订的服务协议,意在证明其以前的债券发行项目是由与原告方类似的服务机构支付的中介费,并承担债券发行失败的财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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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此,一位评级公司高管告诉记者,一些承销商为了市场竞争和承接债券承销业务,可能会支付评级费用,但发行人往往会在债券发行成功后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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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判决还揭示了另一个事实:单一债券评级项目的评级费仅为15万元。上述评级公司人士告诉记者,目前行业的评级收费标准是主体评级费10万元,债务评级15万元。一般来说,首次发行债券评级时,总的标的+债务评级为25万元。如果主体评级已经确定,债券将重新发行,债务将单独评级,即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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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承认目前收费价格较低,十多年来一直没有变化。例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其他中介机构的服务费用多年来都有不同程度的上涨,而评级费用多年来一直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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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图片来源:照片网

标题:为入职承揽债券承销业务,代发行人垫付评级费15万元!结果项目“黄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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