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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商业银行网上贷款资金存管业务活动,同业拆借专项风险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网上贷款整治办公室”)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以下简称“互助金协会”)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同业拆借资金存管评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组织开展网上贷款资金存管评估工作,更好地促进网上贷款机构合规发展。
11月15日,互助黄金协会公布了这份文件。根据通知,通过评估的商业银行应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和网上贷款资金存管标准开展网上贷款资金存管业务。评估不合格的商业银行不得开展网上贷款资金存管业务。
据了解,评估有效期为两年。从评估通过之日起,黄金互助协会将对通过评估的商业银行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商业银行应及时纠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果整改无效或存在严重问题,互助黄金协会应取消其通过评估的资格。此外,通过评估的商业银行还应向黄金互助协会提交网上贷款资金存管数据,黄金互助协会负责对数据进行复核,有效防范风险。
对于通过评估的商业银行,《通知》还指出,当网上贷款资金存管出现重大问题时,应及时向黄金互助协会报告,黄金互助协会将适时或定期向国家网上贷款整治办公室报告。主要问题包括但不限于网上贷款资金存管系统的重要变更(如新协议获取界面、涉及开户、资金管理、信息管理等的重要变更)。);增加或退出网上贷款机构;网上贷款资金存管专用账户被主管机关冻结。其中,如果网上贷款机构全部退出,则视为商业银行退出网上贷款资金存管业务,并对其未来的网上贷款资金存管业务进行重新评估。
此外,《通知》要求通过评估的商业银行应审慎开展网上贷款资金存管业务,并按照同业拆借风险专项整治和网上贷款资金存管相关监管和自律管理要求,处理网上贷款机构新增、变更和退出等相关情况。被评估商业银行决定退出网上贷款资金存管业务的,应当为网上贷款机构预留合理的过渡时间,确保相关资金、信息和系统的转移和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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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网贷整治办联合互金协会发文 未通过测评的商业银行不得开展网贷存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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