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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6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上海快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路集团)、上海长宁东红桥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红桥小额贷款公司)、上海东红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红桥担保公司)、黄嘉轩、魏延平、进行了投资

“快鹿系”集资诈骗案一审宣判:判处罚金19亿元 两主管人员被判无期徒刑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述三个被告单位和包括黄佳祥在内的15个单位的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诈手段非法集资,构成集资诈骗罪,数额巨大。

“快鹿系”集资诈骗案一审宣判:判处罚金19亿元 两主管人员被判无期徒刑

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黄嘉轩、魏延平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徐琪因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13年监禁和罚款;其余12名被告,如周萌萌,因集资诈骗罪被判处15年至9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外,涉案的三家单位:快路集团、东虹桥小额贷款公司和东虹桥担保公司分别因集资诈骗被罚款15亿元、2亿元和2亿元。

“快鹿系”集资诈骗案一审宣判:判处罚金19亿元 两主管人员被判无期徒刑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表示,截至该案,该案实际经济损失总计152亿元。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涉案资产的追回和流失,继续追捕和起诉涉案逃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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