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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监管局)发出10项罚款。深圳德泰保险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泰保险评估)、深圳双城南华保险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华保险)、李永达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李永达保险经纪深圳分公司)、深圳郑好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好保险代理)、平安银行(000001)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东亚银行深圳分行)、深圳国忠联保险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忠联保险评估)、深圳市吉安福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安福保险代理公司)及数名自然人共被罚款816万元。
具体而言,德泰保险和自然人张因营运资金使用违规被深交所处罚。深圳监管局根据《保险公估人监管条例》第84条对该公司进行了警告,并处以1万元罚款;张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双城南华保险评估公司和自然人刘海波公司不符合营运资金的使用;未按要求制作标准化的客户通知;委托不持有本机构颁发的执业证书的人员从事保险公估业务;签署保险评估报告的人数不正常,被深圳市监察局处罚。根据《保险公估人监管条例》第84条、第90条、第95条和《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监管办法》第29条,深圳监管局对该公司进行了警告,共罚款4万元;刘海波被警告并罚款3万元。
李永达保险经纪公司深圳分公司和自然人黄毅夫因未开立独立的佣金收款账户被深圳市监管局处罚。根据《保险经纪监督管理条例》(保监发[2018]3号)第101条第(6)款,深圳市监管部门对该公司进行了警告,并处以1万元罚款;黄义夫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深圳市监管局根据《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三十一条,因其碰巧委托保险代理人与未申请执业注册的保险代理人开展保险代理业务,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正邦保险评估有限公司和自然人杨金辉因不符合营运资金使用规定被深圳市监管局处罚。深圳监管局根据《保险公估人监管条例》第84条对该公司进行了警告,并处以1万元罚款;杨金辉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深圳市监管局因自然人许欺骗被保险人,对许予以警告,并处以一万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平安银行因汽车金融部将贷款调查的核心问题委托给第三方、保险销售代理人为非商业银行人员等15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深圳市监管局处以720万元罚款。
深圳监管局未能尽职调查东亚银行深圳分行固定资产贷款,导致资金被挪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46条,在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前,因未尽职调查而挪用资金的,处以70万元罚款。
公司法定代表人郭忠联、陈晋阳未按要求使用银行账户;开展业务时未向客户出示客户须知;评估业务未能签订合作协议或委托协议的,由深圳市监察局予以处罚。根据《保险公估人监管条例》第95条第6项、第90条、第95条第8项、第101条的规定,深圳监管局对该公司进行了警告,共罚款3万元;陈晋阳被警告,罚款共计15000元。
吉安福保险代理人、公司法定代表人赵委托未持有本机构颁发的执业证书的人员从事保险销售;培训管理不规范;深圳监管局未按规定对该分行的撤销进行处罚,深圳监管局对该公司进行了警告并罚款4万元;赵文被警告并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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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深圳银保监局发布10张罚单 9家企业及数名自然人共被罚8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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