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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的影响,一些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引起了社会的关注。日前,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困难的十项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的支持措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增加资金支持、稳定劳动力和减轻企业负担。
上述《意见》的提出是为了保证小微企业的信贷余额不减少,融资成本不降低。具体而言,各银行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陷入困境的小微企业,不允许盲目贷款、切断贷款或抑制贷款。
同时,鼓励各银行机构通过降低成本率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特别是对“三要一重要”重点领域和金融困难的中小企业,将原贷款利率下调10%以上,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
政策性银行扮演着“国家队”的角色。《意见》提出,要落实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分行首批20亿元紧急融资额度,推进苏州银行(002966,股份咨询)和苏州农村商业银行发放专项项目贷款,降低利率水平,确保贷款利率低于同期贷款市场的报价利率水平。如果列入工商银行等相关部门的重点企业名单,将在此基础上下调30%以上。
此外,《意见》鼓励金融机构提供负担得起的金融服务。组织金融机构通过走访、网上咨询和远程服务等方式,向小型、微型和非贷款企业,特别是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提供咨询服务,了解受疫情影响企业的情况及其逐户的金融服务需求。各金融机构按照“事特急”的原则,开辟快速审批渠道,提供优质高效的综合金融服务。
具体来说,上一年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的50%可以返还给没有裁员或裁员的被保险企业。对暂时面临生产经营困难、有望恢复并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根据当地6个月的月失业保险费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返岗标准,政策执行期按国家规定执行。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暂时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按规定批准后,中小企业可延期缴纳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延期时间最长为6个月。缓缴期届满后,企业应当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影响被保险人的个人权益。
关于中小企业减免租金,《意见》提出,对出租国有资产经营场所的中小企业,免收一个月租金,减半收取两个月租金。对于出租其他营业用房,鼓励业主(业主)降低承租人的租金,由双方协商解决。
优先向各种载体提供政策支持,如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创业基地,这些载体对在疫情期间租用的中小企业免收租金。
在税收方面,它涉及对中小企业的税收减免和税收延期支付。由于疫情,企业损失惨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很大影响。如果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可以申请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
另外,对因疫情难以申报的中小企业,企业应依法申请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时纳税的企业,企业应依法申请延期纳税,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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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减租、减税、贷款利率下浮超10%……苏州出台十条措施支持中小企业抗“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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