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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商报记者了解到,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我省应对新冠肺炎肺炎政策措施和优化小额信贷公司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显示,对与疫情防控相关的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发放的贷款以及对参与疫情防控的小额信贷公司发放的再融资的年化综合实际利率下调了5%-10%。
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会长刘卫东告诉记者,总体来说,这份文件仍然遵循审慎、逐步完善、逐步开放的原则。然而,1倍杠杆和各种融资渠道的正式开放将大大有利于小额贷款公司。
《关于优化小额信贷公司服务的六项措施的通知》显示,为应对新冠肺炎肺炎疫情,优化小额信贷公司服务,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专门提出了六项措施:
第一,改善小额信贷服务。鼓励小额贷款公司下调贷款利率,降低手续费用,贷款延期或展期1-3个月,免收1-3个月罚息,完善贷款展期安排,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不盲目增贷、减贷、压贷。
二、降低小额贷款利率。支持广东科技小额信贷有限公司和广州李根小额信贷有限公司加大小额信贷和小额信贷的投入,对与疫情防控相关的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的贷款,以及对参与疫情防控的小额信贷公司的贷款,降低年化综合实际利率5%-10%。医疗器械、药品、医疗用品生产等需要防疫的行业,企业应主动安排专门队伍对接,符合条件的贷款申请应保证在5个工作日内发放。
第三,拓宽融资渠道。允许小额贷款公司通过银行、小额再融资公司、公司股东贷款等非标准化方式整合资金,支持优质小额贷款公司通过证券交易市场、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标准化工具筹集资金。
四、适度放贷优秀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杠杆。经省级地方金融监管局批准,监管指标优良、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余额可提高至不超过净资产的5倍,单户贷款余额上限可提高至不超过注册资本的5%且不超过1000万元。其中,纳入银行、小再融资公司、公司股东贷款等非规范融资方式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2倍;整合到上海、深圳交易场所发行的债券、银行间市场、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标准化工具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3倍。
五、规范贷款资金管理。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资金(包括自有资金和外部整合资金)应存入专门账户,严格区分账户和其他用途资金。严禁帐外操作和非法集资活动。
六、推进考核标准的适当调整。
法人股东向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局也制定了具体措施,将资金纳入广东省一家小额贷款公司——企业股东贷款。其中,小额贷款公司法人股东是指小额贷款公司中持股比例在5%以上的法人股东,不包括自然人股东。
同时,法人股东向小额信贷公司贷款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一是上年末资产负债率应低于80%;
二、贷款资金金额不得超过企业净资产的50%;
三、公司股东借入的资金来源必须是公司股东自有资金。
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会长刘卫东对记者说,总体来说,这份文件仍然遵循审慎、逐步完善、逐步开放的原则。但是,1倍杠杆和各种融资渠道的正式开通将大大有利于小额贷款公司做大做强,因为这里的1倍是指小额贷款公司净资产的1倍(许多小额贷款公司可能只有2亿注册资本,但经过多年积累,净资产可能会达到3-4亿以上),因此资产规模在5-8亿之间,大大增强了其抵御风险的能力。
刘卫东说,这份文件有三个要点:
首先,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将不再受未来银行家数量的限制(最初是两个);
第二,使用公司股东贷款1倍以内的融资杠杆,现在正式发布申请;
三、提高融资杠杆率至1倍以上且提高幅度必须逐级评估(区、市一级),报省地方金融监督局批准。
封面图片来源:照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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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允许1倍杠杆、年化利率下调5%10%、免除13个月罚息……广东六项措施支持小贷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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