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100字,读完约3分钟
5月12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公布,2020年5月11日,被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依法起诉的中国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市分行原副行长秦明(601818)被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告受贿罪和非法发放贷款罪成立。经审理,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秦明犯受贿罪、非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共犯齐秦被判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0万元人民币。
今年1月9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秦明一案。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秦明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与妹妹秦琴向他人索取或收受金钱,数额巨大;作为中国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分行的工作人员,他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应追究其受贿和非法发放贷款的刑事责任。被告人秦明的妹妹齐秦协助被告人秦明收受贿赂,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金融系统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就在秦明案件宣判的前几天,经中共温州市委批准,温州市纪委市监察局对原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董事长、行长吴华进行了纪律检查和监督调查,吴华严重违法。根据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报市委批准,决定开除吴华的党籍;市监察委员会解除了他的公职;收取他们的非法收入;涉嫌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
《国家商报》记者对新闻进行了梳理,发现自今年年初以来,金融系统发生了多起反腐败案件,涉及监管官员、高层银行和资产管理机构。比如,内蒙古银监局原党委委员刘金明被免职;原中国银行宁夏分行审计长刘(601988)被开除党籍、行政处分;原福建省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辛新正揭牌;中国长城原总裁助理桑(000066,诊断单元)揭牌;原中信银行(601998)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行长孙德顺被开除党籍;原国家开发银行党委书记、行长胡因严重违法违纪被开除党籍。
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网站今年4月7日发表文章指出,要推动金融反腐不断深入,必须保持反腐的高压态势,准确发挥反腐力度。2019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金融系统违法案件6900多起。今年,我们要在保持反腐力度和规模不变的同时,提高金融反腐的专业水平。一方面,充分发挥派驻金融企业的纪检监察机构熟悉、专业、了解行业的优势,增强严密监管的效果;另一方面,要引进和培养法律、金融、金融、审计、信息化等领域的人才。,这是适应新时代、新任务和新要求的。创新使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加强金融腐败监测预警,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规范使用权。
封面图片来源:照片网
全球新肺炎疫情实时查询
标题: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原副行长秦明被判无期 金融反腐持续深化
地址:http://www.erdsswj.cn/oedsxw/29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