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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公平、透明、高效的保险中介机构行政许可和备案机制,统一和规范保险中介机构行政许可和备案事项,保护行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日前,中国保监会公开征求《保险中介机构行政许可和备案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据悉,《征求意见稿》共6章90条,进一步明确了保险中介行政许可和备案事项的范围、工作条件、申请材料和申请程序,以规范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实施保险中介业务许可的行政行为,提高保险中介许可和备案事项的效率,为申请人提供优质服务。
具体而言,申请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时,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注册资本为实缴货币资本,并按照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国家保险机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地区保险机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000万元。
此外,不得申请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资格的情形包括:最近5年内受到处罚或严重处罚;因涉嫌重大犯罪被有关部门调查的;因严重失信被国家有关单位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保险领域应当给予相应处罚,或者在最近5年内有其他严重失信不良记录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投资的企业;银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认定的不适合成为专业保险机构股东的其他情形。
关于保险专业机构和保险经纪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应当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从事金融工作10年以上的人员不受此限制;从事金融工作3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5年以上;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管理能力,熟悉保险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品行良好。
中国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这些措施将提高保险中介机构许可和备案工作的效率,为申请人提供优质服务。
封面图片来源:照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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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银保监会就保险中介行政许可及备案实施办法征求意见 区域性保险专业代理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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