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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陈波实习生傅黎)的领导不领班下井,矿工有权拒绝下井。 拒绝下井的矿工因此受到处罚的话,该煤矿的领导将受到重罚。 8月17日,记者从重庆煤监局获悉,该局对此展开了为期两个月的专业监察活动。
根据《煤矿领导有班下井和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如果煤矿没有指导班下井,煤矿职工有权拒绝下井作业。 但是,在实际生产过程中,一些煤矿矿工在“认真”执行这项规定后,会遭遇工资扣除、奖金扣除、相关福利减少或取消,甚至解除劳动合同等不公正的待遇,严重侵犯矿工的合法权益 重庆煤炭监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专业监察的要点是带班下井制度的执行情况,一旦发现上述情况,将依法对该煤矿领导进行重罚。
煤矿领导有班下井制度的要求,煤矿公布班下井人员,每月有班下井天数,确保井下带班工作的时间场所和路线、带班下井的任务、职责权限、大众监督和考核奖惩等复印件。 该负责人说,带班下井后,必须检查井下要点部位、重要环节进行巡视,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排除危险性,阻止违规作业、违规指挥、超能力生产等行为。
“市内各煤矿必须实行井下交替制度。 ”。 该负责人表示,煤矿领导班上井后,必须立即登记下井时间、地点、经过的路线、发现的安全问题及解决情况等相关内容,进行整理、归档,相关记录按规定保留。
标题:【要闻】重庆规定领导不带班下井矿工有权拒绝下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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