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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1月20日,网站上刊登的“向嘉警察收钱”视频大量转载,引起省公安厅的高度重视,委托警部部门深入嘉县进行调查。 昨天,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召开了全省交通警察系统规范执法电视电话会,命令新乡市交通警察支队负责人在会议上进行深入检查,公布了《河南省交通警察系统规范道路执行行为6条规定》。 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长张益民会决定,今后,在路面民警、交通协理人员收钱的问题再次发生的情况下,一律对交通警察大队长给予纪律处分,离开交通警察队。
“向嘉警察收钱”新乡警察支队长做检查
今年11月20日,某网站发布了约7分钟的“向嘉警察收钱”视频。 这个显示“一看到车就一定要查,一查车就一定要处罚,不罚款……”的视频来自一个叫河南交通维权者的王金伍,他历时一年多,录制了334分54段的视频,收集了74张罚款票据和数百名司机的证词, 这个视频刚在网上公布,就被很多网站和媒体转载了。
这也引起了省公安厅领导的高度重视,副总督、省公安厅厅长秦玉海委托警部部门独立调查。 现在嘉县公安局副局长兼警察大队长被停职,涉事副队长、中队长被免职,涉事警察2人被关闭,5名协警被清退。
昨天,新乡市交通警察支队队长在会议上做了深入的检查,表示自己认识不到问题,疏于管理,模糊了全省交通警察的形象。
省公安厅警察总队队长张益民说,鉴于新乡警察出现的重大违反执法问题,总队的研究决定取消新乡市警察队的年末评价资格。
“得嘉”产生警察规范执法六条的规定
“得嘉”暴露后,为了严格的警纪,严格规范道路执行行为,省交通警察总队迅速行动,结合现行法律、法规,管理道路“三乱”的有关规定,昨天,“河南省交通警察系统规范的执行行为
省警察总队严格命令,对这六项规定,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务必严格遵守,违反规定的,根据情况直接向负责人和负责任的领导通报批评,给予纪律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
警察收钱,警察队长离开了警察队
在昨天的会议上,张益民说,再次发生路面民警、交通协理人员收钱的问题时,一律给予警察大队长纪律处分,离开了警察队。
今后全省所有的执勤警察都必须携带执法记录仪执法、现场录像、现场照片、现场及时取证、证据固定。 警察没有携带执法记录仪的,执法视为违法。
另外,张益民严格命令任何县市公安局、城市派出所不得向交通警察大队、派出所巡逻大队下达罚款指标或变相。
最新的消息
公安部派遣督察接受嘉警官乱罚款问题
新华社电记者26日晚从公安部获悉,前几天媒体报道的河南省受到嘉县警察乱罚款问题的比较,公安部命令河南省公安厅认真解决,派遣员工去河南审计。
公安部有关人员强调,所有民警扰乱罚款,领取“黑金”的,调查后一律开除,违反刑法的,必须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河南省公安机关必须认真追究乱罚款民警的直接责任,还必须坚决追究领导管理责任、负有失业失察的上级主管领导的责任,不得以解雇协理人员等非警务人员追究责任。
警察执法六条“高压线”
1 .严禁非法执行主体行使交通警察的处罚权
2 .不实行罚款分离制度
3 .严禁当场征收罚款不开具财政部门统一编制的罚款收据或如实填写罚款金额
严禁违法保留车辆、驾驶执照、行驶证、车辆牌照。
5 .严禁执法时不携带执法记录仪,不按规定采用执法记录仪,不按规定着装,不携带执法证明书,警容混乱。
6 .紧急情况以外请勿使用警报器、标识灯。
(原标题:向嘉警察收钱召集公安部人员追究责任)
标题:【要闻】公安部派员督察获嘉交警乱罚款 关联人员被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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