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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海网于11月26日在父亲好奇4岁的幼女接触他的生殖器时,自己脱下裤子,教幼女手淫并当面自慰。 女孩上幼儿园,老师发现有异案解决,台中高分院宣布了3年8月。
根据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的判决书,该男性与4岁多的女儿关系很好,上幼儿园的幼女因好奇心接触生殖器而被阻止。 民国100年间,幼女又要接触父亲的生殖器时,男人主动脱裤子,教幼女抚摸生殖器,最后在幼女面前自慰。
在上幼儿园期间,老师发现女孩多次揉自己的下体,问了一个问题,吓了一跳。 我以为作为父母怎么能这么糟糕,所以通报了解决,男性否定了强制猥亵的幼女。 一审判处男子徒刑1年,缓刑5年,检察方面不服上诉,台中高分院判处徒刑3年8月,但全部方案均可上诉。
责任:燕子
(原标题:没有速度教4岁幼女手淫的鬼父刑判决3年8月)
标题:【要闻】教4岁幼女助手淫 不速鬼父刑判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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