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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p2p网络贷款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p2p点对点贷款风险专项整治和验收工作的通知》(57号文件)(以下简称《通知》),对下一阶段的整治和验收工作做出了具体、详细的安排。

P2P机构备案登记 须在明年6月底前完成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要求各地在2018年4月底前完成辖区内主要p2p机构的登记注册工作,并在6月底前完成;此外,还对债权转让、风险准备金和资金存管等关键问题进行了进一步说明。各地整改办应建立官方网站,公布拟备案的网上贷款机构整改验收情况,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两周。

P2P机构备案登记 须在明年6月底前完成

同时,通知的附件还说明了整改和验收过程中的几个问题。其中,在债权转让方面,网上贷款机构高管或关联人根据机构授权与借款人签订合同,直接将贷款借给借款人,然后根据贷款金额在平台上竞价,将债权给予实际贷款人。“超级贷款人”模式下的债权转让应被视为非法,因为这可能导致网上贷款机构虚构目标、错配项目分割期限、直接或向贷款人索要资金;将债权转让标的以流动理财产品和常规理财产品的形式对接,可能造成资金和资产的错配,视为非法。同时,所有网上贷款机构不得以贷款人持有的债权作为抵押提供贷款。

P2P机构备案登记 须在明年6月底前完成

关于风险准备金问题,通知指出,机构提取风险准备金的业务模式与网上贷款机构后的信息中介地位不一致。禁止辖区内机构继续提取和增加风险准备金,逐步消化已提取的风险准备金,缩小风险准备金规模。同时,严禁网上贷款机构使用风险准备金进行宣传。各地要积极引导网上贷款机构采取引入第三方担保等其他方式保护贷款人。

P2P机构备案登记 须在明年6月底前完成

现金贷款的整改也被再次提出。通知要求各地继续清理整顿现金贷款,要求辖内网上贷款机构按照《关于规范和整顿现金贷款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开展业务。网上贷款机构继续匹配或变相匹配违反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接待业务的,不予备案。

P2P机构备案登记 须在明年6月底前完成

此外,之前激烈争论的黄金交易模式也被提及。对于与各地方金融交易所合作的网上贷款机构,应停止合作,逐步转让或清偿股份合作业务,并在本次专项整治结束前最终完成。

P2P机构备案登记 须在明年6月底前完成

网上贷款家园研究所所长俞白成认为,根据2016年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的安排,整治工作应在2017年3月底前完成。但是,由于网上贷款行业平台数量多,具体情况复杂,整改过程被推迟,期间还推出了校园贷款、首付贷款、黄金交易所、现金贷款等整改方案。这一次,具体的整改和备案时间表已经明确,意味着监管机构已经基本掌握了行业情况,后续工作明显加快。“从整个通知来看,内容更符合行业现状。保留了个人债权转让等合理要求,有利于网上贷款行业。明年全面备案后,行业认可度将大幅提升,将迎来良性发展。”

标题:P2P机构备案登记 须在明年6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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