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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板块网站9月29日讯今天下午,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了《深圳市同业拆借市场信息中介业务退出指引(征求意见稿)》。
退出指引指出,网上贷款机构的退出应遵循市场化、积极稳妥、合作分类、三不五不的原则。其中,指引强调在网上贷款机构退出期间,网上贷款机构的业务地址不能迁移,平台网站不能关闭,平台高级管理人员不能流失。
根据退出指引,退出是指网上贷款机构终止点对点贷款中的信息中介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清算和注销、业务转型等。
该指引还要求,网上贷款机构应当为贷款人的资产制定明确的还款计划,妥善清理现有项目,并通过邮件或短信告知贷款人到期日、还款金额以及项目是否逾期。对于不良资产存在漏洞的项目,网上贷款平台应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贷款人出资比例,在清理不良资产后偿还剩余资金。
然而,根据金融网站的查询,目前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的官方公开号码没有这样的文件,许多业内人士声称它已被删除。
以下是全文:
1.为引导和规范点对点贷款信息中介机构(以下简称“网上贷款机构”)顺利退出网上贷款行业,保护贷款人、借款人、网上贷款机构等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市网上贷款行业规范稳定的发展环境。根据《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信息中介机构同业拆借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
二、网上贷款机构在对点对点贷款信息中介行业(以下简称“网上贷款行业”)做出决定后,应遵循退出流程指引。
三.本指引所称退出,是指网上贷款机构终止点对点贷款中的信息中介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清算和注销、业务转型等。
本指引所称退出期,是指从网上贷款机构作出退出决定并开始退出准备工作之日起至同业拆借信息中介业务完全结算并终止之日止的整个期间。
四、网上贷款机构的退出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市场化原则。网上贷款机构在制定退出计划时应遵循市场化原则。在网上贷款机构合法合规退出的过程中,网上贷款机构应根据市场环境自主选择合适的退出路径。
(二)积极稳妥的原则。网上贷款机构要积极稳妥地做好退出准备,合理处置不良资产,妥善偿还贷款人资金,防范和处理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三)合作原则。网上贷款机构在退出工作过程中,应加强与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沟通,接受协会的指导,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形成合力。
(四)分类处置的原则。网上贷款机构应如实告知协会平台股票项目的风险程度、贷款人信息等。,协会根据网上贷款机构潜在风险的严重程度,分类制定相应的关注度,并通知市、区金融办。
(e)三个“不”原则。网上贷款机构在提款期间,网上贷款机构的业务地址不能迁移,平台网站不能关闭,平台高级管理人员不能流失。
V.网上贷款平台业务退出的一般程序是:
(一)成立退出工作领导小组;
(二)制定退出计划和退出方案;
(三)向协会报告退出计划和退出方案;
(4)协会提出指导意见,不定期组织相关培训;
(五)实施退出计划,按照计划稳步推进退出工作;
(六)每周向协会报告退出情况,并就疑难问题及时与协会沟通;
(七)落实偿还贷款人资金和结清全部库存项目的工作;
(八)完全终止点对点借贷中的信息中介业务。
六.网上贷款机构退出领导小组应及时与协会建立联系机制,向协会提供各种风险和隐患信息,反馈退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与协会讨论制定合理有效的处置措施。网上贷款机构应向协会报告退出计划,并提交以下材料:
(1)退出计划
网上贷款机构应当提交退出计划、退出决定的理由和退出方式
方案、存量项目处置及资金结算方案、退出时间表、应急预案、
承诺函等书面材料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
并加盖公司公章。
(2)库存项目和收集清单
网上贷款机构在平台存量项目和集合方面应客观、真实、全面
向协会报告。根据项目的到期时间,是否正常还款,是否有抵押,
材料等资料提供分类汇总表,并对不良资产予以明确标识。
(3)贷款人信息
网上贷款机构应统计贷款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平台的主动贷款
人数、贷方平均投资金额、赎回时间和累计投资余额占前者
详细的信息包括10个贷款人将脱敏,并向协会报告。(4)财务审计报告
网上贷款机构应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一年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讲述、如实报告经营状况、偿付能力等数据。
七、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网上贷款机构应选择适当时间向贷款人发布退出公告,并做好对贷款人的接待、宣传和解释工作。公告必须披露以下内容:
(1)平台退出的原因;
(2)平台退出计划;
(3)平台的退出时间表;
(四)不良资产处置计划;
(五)贷款人的资产结算计划;
(六)协商处理投诉的渠道。
八、网上贷款机构应制定明确的贷款人资产结算计划,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妥善清理存量项目。、项目到期时间、还款金额、项目是否逾期等相关信息告知贷款人。对于不良资产存在漏洞的项目,网上贷款平台应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贷款人出资比例,在清理不良资产后偿还剩余资金。
九、网上贷款机构应成立由平台高级管理层牵头的专项纠纷调解小组,及时安抚贷款人情绪,应对各种不稳定因素,遏制和化解各种问题和矛盾。
十、网上贷款机构应根据平台的实际情况对不良资产进行分类和处置,最大限度地保护贷款人的合法权益。
(1)对于具有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和集团背景的网上贷款机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和集团应在合理范围内提供资金支持,帮助网上贷款机构将不良贷款余额与未偿余额之间的差额降至最低。
(2)网上贷款机构应加强与第三方不良资产管理和处置公司的合作,整合打包不良资产并出售给第三方不良资产管理和处置公司,最大限度回收资金,填补不良资产漏洞。
(3)网上贷款机构应加强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的合作,对退出方案进行合规分析和法律风险预警,评估资产和负债,形成合规报告、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协助资产评估和清算,组织参与资金偿还等。
(4)不良资产压力过大的网上贷款机构可以通过并购、债权转让、破产清算等方式积极筹集资金。,同时建立贷款人权利保护委员会,以公平、公开和透明的方式补偿贷款人的损失。
十一、网上贷款机构应做好平台内部人员的安慰、维护工作
合法权益,避免因内部管理混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引起贷款人恐惧
恐慌。
十二、网上贷款机构应根据本指引做好业务退出工作,按要求推进
顺利退出股票进入项目,贷款人资金退出,维护了社会稳定
如果退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协会将向深圳市金融办报告。
十三、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深圳市同业拆借信息中介机构业务退出指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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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深圳发布P2P退出指引:地址不可搬迁 高管不可失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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