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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记者张守林每一个编辑曾燕燕
6月26日,央行公布了第四批非银行支付机构牌照换发结果,但乐富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富支付)牌照将不再换发。对此,乐福支付26日也发表声明称,由于未能及时完成换证的相关手续,银行卡收单牌照的换证尚未获得批准。
6月27日,国家商报记者从接近监管部门的人士处获悉,乐福支付多次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和《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非法开展支付业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商户合法权益。
据悉,乐福支付成立于2011年7月,并于2012年6月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从事银行卡收单业务(全国范围)。2017年6月26日,中央银行因多次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和《银行卡收购业务管理办法》,决定不再换发《支付业务许可证》。
上述人士向《国家商报》记者透露,乐福支付的主要违规行为包括:
1.违规经营支付业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商户合法权益。
首先,有大量的假商人。在2015年对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的检查中,通过对滇、闽、浙三省商户真实性的验证,乐福发现其虚假商户占91.28%;2014年,央行济南分行专项检查发现,其虚假商户占比高达94.7%。
第二,外包服务提供商在管理上混乱。乐福支付违反规定将部分业务外包,收购业务将由各级外包机构分包。在2016年央行银行卡收单外包专项检查中,云南省仅有65家外包服务商违规以特约商户的名义进入网络。乐富支付对外包机构的业务发展没有实质性的管理措施,纵容外包机构肆意非法开展业务。
第三是为无证支付机构提供交易接口。在2016年无照支付业务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乐福支付为成都中联信通技术有限公司、福建洪欣电子支付技术有限公司、福建凯联电子支付有限公司等多家无照支付业务机构提供了支付渠道,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
第四,乐福支付的一些分支机构未按要求向央行分支机构备案,即在当地开展业务,严重违反了银行卡收单业务本地化操作的规定。
二.支付业务许可证非法转让。
乐福为违反规定变更主要投资者等重大事件支付了费用,包括4次主要投资者变更、5次股东及股权结构变更、3次董事变更、2次董事长变更和1次总经理变更,所有这些都没有按规定上报监管部门审批。其中,乐福支付通过四次违规行为改变了主要投资者,最终改变了控股股东,这是对《支付业务许可证》的变相转让。
三、监管部门整改意见的负面处理,导致常规监管手段失效。
在乐福支付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的五年时间里,发生了许多违规事件,其中许多事件是在接受监管机构采访后再次发生的,以前的违规事件没有按要求得到纠正。
针对其违规行为,中央银行进行了18次执法检查、2次验收检查和7次监管访问;鉴于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中央银行实施了14次行政处罚。对于央行的监管措施和整改要求,乐福方面进行了负面对抗,未能按要求完成整改。其中,当央行调查其主要投资者谁违反了变化,崇高支付拒绝合作,这导致央行花了几个月的时间来完成验证。
《国家商报》记者致电乐福支付,对方表示将协助联系媒体对接部相关人员。然而,记者几次联系乐福付款后,他不再接电话。
标题:乐富多次违反监管规定 支付牌照未获续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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