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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纪委网站显示,吉林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王安华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检监察调查。王安华被调查的原因尚未公开。
据公开消息,王安华自2007年10月起担任吉林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此前,王安华担任辽源市信用合作社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工商银行四平支行党委书记、行长(601398)。
据了解,吉林银行于2007年重组,注册资本为70.67亿元。目前,有11家分行,一个分行级的专营权,378个营业网点和10个村镇银行。
《全国商报》记者注意到,今年7月和8月,吉林银行多次因贷款分类不准确而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其中许多处罚是由于五级贷款分类不准确造成的。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发布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2007]54号),商业银行至少应将贷款分为五类:正常类、关注类、二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后三类统称为不良贷款。
此外,吉林银行的违规行为还包括未在贷前调查中进行尽职调查,未在贷款发放审查中进行尽职调查,以及虚报存款和贷款。其中之一是吉林省监管机构7月30日对吉林银行发出的100万元罚款,原因是该行虚假转移信贷资产。
根据吉林银行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合并),该行上半年收入达到40亿元,净利润15.85亿元,总资产3929.32亿元。
封面图片来源:照片网
标题:吉林银行副行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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