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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防止虚拟货币风险传导的政策不断出台。据《证券报》记者了解,在银监会等五部委上周发布文件提醒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非法集资的风险后,各地相关部门也相继发布了风险警示。严格防范金融风险,进一步加大虚拟货币监管的范围和力度。
对此,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陈云峰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这种风险是有暗示的,表明行业中存在many'/きだよ零/燃气货币‘传销,在区块链的旗帜下被欺骗。”。不排除后续监管措施。”
北京和深圳黄金互助协会
加入引发风险的“阵营”
8月24日,银监会、中央网络信息办、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防范以“虚拟货币”和“封锁线”名义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文章指出,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和“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的“虚拟货币”、“虚拟资产”和“数字资产”来吸收资金。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现实中的非法集资、传销和诈骗概念中的区块链投机。它们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网络化和跨境性明显;第二,它具有欺骗性、诱惑性和隐蔽性;第三,存在许多非法风险。
随后,《证券日报》记者发现,类似的风险警告开始在各地发布。例如,8月30日,北京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了《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ico”及其变体名义非法集资》。《风险警示》不断提醒各互联网金融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共同抵御和防范“虚拟货币”、“区块链”、“ico”
早在今年2月,北京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就对虚拟货币跨境发行融资的风险提出了警告,提醒金融消费者要认识到金融风险,不要参与非法集资、跨境洗钱等跨境犯罪活动。在这一年中,风险第二次被披露,这表明北京对虚拟货币的监管力度很大。
不仅在北京,就在同一天,海南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的官方网站转发了8月24日银监会等五部委发布的《防范以“虚拟货币”和“封锁链”名义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据《证券日报》记者介绍,8月28日,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了《防范以区块链和虚拟货币名义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其中指出了以下风险:“虚拟货币”很容易成为非法犯罪的工具,这类活动有很多非法特征,投资者投机“虚拟货币”,而“虚拟货币”不是法定货币。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呼吁所有会员单位和员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监管要求,自觉抵制任何与所谓“虚拟货币”和“伪区块链”相关的非法金融业务活动,远离市场混乱。
“区块链”被误用了
导致频繁的风险
为什么监管者在这个时候不断推高虚拟货币的风险?陈云峰告诉《证券日报》记者,风险表明,区块链旗下的行业中存在许多“空燃气货币”的传销活动,不排除后续监管措施会过重。
陈云峰认为,这一次节点已经发出了这样的风险警告。一方面,由于越来越多的“区块链项目”、“爆炸雷”、项目各方的挤兑,以及频繁发生的投资者维权事件,引起了公安部门的调查和关注。另一方面,以虚拟货币和区块链名义融资的“常规”已经被相关部门掌握,从公告内容可以很清楚的看出,其中明确提到了“代投”和“代投”。
事实上,早在银监会和其他五个部委发布文件之前,就有迹象表明“货币圈”受到了强有力的监管。8月21日,区块链迎来了来自媒体的“地震”。区块链如火币信息、深度连锁金融、大炮评级、货币世界快递服务、黄金金融网、火币封锁链、每日货币阅读和令牌俱乐部等被永久封闭在微信公众账户之外。当时,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微信公众账户的这一部分触及红线,涉嫌发布ico和虚拟货币交易炒作信息。尽管有些后来被媒体封锁,然后打开了一个新的号码。然而,关于货币圈正面临清理和整顿的争论像野火一样蔓延开来,过去喧闹的货币圈陷入了沉默,而一些徘徊在法律边缘的区块链媒体和项目方集体沉默了。
标题:北京互金协会二度提示“ICO”风险 监管或继续加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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