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226字,读完约6分钟
武汉航运交易所(以下简称“武汉航运交易所”)是经国务院批准的专业航运交易服务机构,是长江中游航运中心的核心载体,是中国内河规模最大、功能最全、市场覆盖面最广、市场影响力最强的国家一级航运交易所。9月28日,岳阳交建头与武汉航空交易所达成战略合作。岳阳航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武航交易所岳阳办事处”)正式上线,将成为岳阳建设长江经济带的重要助推器。通过共享武汉航空交易所成熟的平台和丰富的业务资源,岳阳航运交易中心的窗口开放和系统平台建设得以顺利推进。
值得一提的是,武航交易所在工商注册信息中显示其“湖北船舶交易服务机构注册证”有效期至2018年2月26日,“船舶融资”和“住房贷款”可在官网上提供。针对上述情况,《投资者新闻》记者致电武汉船舶学院,根据工作人员提供的邮件发出了采访信。截至发稿时,
证书有疑问
中国现行的《船舶营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0年1月25日经交通部第一次部务会议通过,并于2010年4月1日正式实施。
根据《条例》第三条,船舶交易服务机构是指依照本条例设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为船舶集中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信息,并组织交易验证、评估等相关专业服务的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或航运管理机构,下同)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和适度集中、方便交易、公平有序的原则,加强对地方航运交易服务机构的管理,合理确定航运交易市场的布局安排,并报交通部备案。
根据《条例》的要求,“非营利性”船舶贸易服务机构必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向省交通主管部门备案”,方可正常经营。
据工商资料显示,武航交易所拥有资本300万元,法人是李吴彼,但“注册状态”和“有效期”项目均为空白。工商信息中显示的年报只是2016年的。同时,本年报中“其他信息”项注明“湖北省船舶交易服务机构注册证书有效期,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12月29日;《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12月29日
2011年8月18日,交通部下发了《关于实施〈船舶买卖管理条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备案要求》中规定,“交通部公布的名单中所列的船舶买卖服务机构将由相关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核发《船舶买卖服务机构登记证》。《船舶贸易服务机构备案证明》由交通部统一印制,有效期为三年。”
值得注意的是,武汉航益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益公司”)是武汉航空交易所的全资子公司,于2016年12月19日在工商注册登记为“存续”,注册资本500万元,实收资本50万元。法人是苏建国。自2018年4月以来,航仪公司对八家公司的密集外资投资也让人们感受到了海边的城市。
截至记者发稿时,武汉航空交易所发给记者的换证有效期至2019年4月8日。
合规性有待解决
根据天研超系统的查询,航仪公司作为武汉航空交易所的全资子公司,其业务范围是:物流信息咨询服务;航运和海事咨询;船务代理。船舶交易中介服务;拍卖服务;招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代理及其他服务。
记者从公司内部人士处了解到,“武航交易所和航仪公司是一体的,属于‘一门两行’,航仪公司有部分业务和主管部门”。航仪公司的成立是“因为一些政府机构有一些账户。”不好。"
上述《条例》第六条规定:“船舶交易服务机构不得从事船舶交易经纪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影响船舶交易当事人自由选择船舶交易经纪人。”武汉航空交易所成立航益公司,在“一门两行”的经营下,实际上行使了航益公司国家禁止的业务。作为主管部门,湖北省交通厅能知道吗?带着疑问,记者打电话给主管部门湖北省交通厅行政审批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说他们不知道这件事,并向记者提供了船务管理局的电话号码,但这个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天涯潮系统,航毅公司自2018年4月开始,通过查询武汉市武汉尚同吕东科技有限公司、武汉航毅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江豚航毅(武汉)科技有限公司、武汉乐城互联网有限公司、武汉齐秦航毅知识产权运营有限公司、湖北余杭物流有限公司、漳州航毅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的工商注册资料,对这8家公司进行了集中投资。 记者发现,除武汉航益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实收资本外,其余7家公司注册信息缺失,实收资本均为零。 这7家公司均于2018年5月至9月成立,其中4家于7月成立。
记者在网站上就“航运金融”的业务范围咨询了武航交易所财务部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说:“航空交易所的航运融资主要是为航运公司服务,为它们提供债务融资。我们平台的基金产品比较灵活,可以是债券,也可以是股票,都是私募。这种产业基金将持续更长时间,但它将高于银行利息,时间一般是5~7年,但我们可以根据你。
针对上述情况,武航交易所回复称:“航毅公司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要,选择行业内一些优质企业组建合资企业,通过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加快高端航运服务能力的培育和形成,也促使航毅公司早日形成自我造血能力。我们的外资已经履行了严格的审批和决策程序。在航运融资和保险业务方面,目前主要提供交易撮合服务,即向金融机构和保险机构推荐有业务需求的航空交易所会员公司,这些金融机构和保险机构对航运市场具有较高的素质和熟悉程度。”
《中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超出批准的经营范围或者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标题:缺席年报的武汉航交所 专注对外投资公司是为了另辟蹊径?
地址:http://www.erdsswj.cn/oedsxw/101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