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与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济社会运行秩序,有序推进恢复工作和生产,使人流、物流和资金流有序轮换,经济社会流通顺畅。

2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COVID-19肺炎防治工作,统筹规划肺炎防治和经济社会发展。会议强调,在不放松疫情防控的同时,要把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起来,坚定不移地落实新的发展观,深化供给体制改革,为三大战役打好基础。做好“六个稳定”工作,充分发挥各方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影响,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在与贫困作斗争的决战中,全面完成“六个稳定”。

有序推动复工复产

“黑天鹅”COVID-19肺炎的出现给经济运行带来了明显的影响,但其影响只是短期的、阶段性的。中国经济有很大的弹性和潜力,长期的积极趋势不会改变。现在,疫情发生了积极的变化,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这就要求我们抓住机遇,恢复工作,恢复生产,努力挽回和弥补疫情造成的损失。几天来,中央有关部门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同时,在财政、税收、交通、政府服务等多个方面帮助恢复了工作和生产。在一些地区,他们从当地疫情的实际情况出发,坚持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并重,推动企业复工复产。部分行业产能逐步回升,经济运行恢复正常。

有序推动复工复产

为了促进工作和生产的有秩序地恢复,我们决不能放松防疫和控制工作,决不能让过去的成绩丧失。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协调疫情防控,恢复经济社会秩序,根据不同地区情况,完善差异化疫情防控策略,对非疫情防控重点区域实施准确防控措施,制定不同地区疫情防控和经济活动措施。经中央应对19日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审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构发布了《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防疫措施指引》。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推动企事业单位认真落实,坚决防范复工复产带来的疫情扩散风险。

有序推动复工复产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加强职工健康监护和个人防护,在工作场所、食堂、宿舍等场所实施防控措施。,减少员工聚会和集体活动,并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有序推进恢复工作和生产,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创造有利条件。恢复工作,恢复生产,交通是“先锋”,要打开“主动脉”,疏通“微循环”。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主动服务,有序组织农民工跨地区返乡就业,努力保障已复工和准备复工企业的日常防护用品需求,坚决纠正影响复工和生产的不合理规定。要加大对重点行业和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扶持政策要落实到位,政策要超前于困难企业。住宿和餐饮、体育和娱乐、交通、旅游等行业受到疫情的严重影响。应该采取各种措施帮助解决企业遇到的突出困难。在现有扶持中小企业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和出台财政、税收、金融和社会保障政策,将有助于企业渡过难关。我们要搞好稳定生产和保障农产品供应,搞好春耕和农业防灾减灾。

有序推动复工复产

重返工作岗位意味着稳定就业,而恢复生产意味着稳定经济。有序推进恢复生产是协调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紧迫任务,也是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影响的重要着力点。只要我们认真贯彻落实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防治疫情和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就一定能在今年防治疫情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上取得双丰收!

有序推动复工复产

(转自《人民日报》)

标题:有序推动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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