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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电子租赁案二审终审;驳回丁宁等23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2月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执行电子租赁案。法院宣布,安徽禹城控股集团、禹城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丁宁、丁典、张敏等26名被告人犯有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走私贵金属罪、跨境走私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
下一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严格依法开展实施工作,信息核实、资产变现、资金偿还等工作正按计划、按步骤有序推进。
此前,据新华社报道,“电子租赁宝贝”平台上95%的项目都是假的。为了销毁证据,电子租赁宝藏的嫌疑人将1200多份证据材料装入80多个编织袋中,并将其埋在安徽省合肥市外一个6米深的地下。工作队使用了两台挖掘机,花了20多个小时才把它们挖出来。
另据报道,西藏电子通过其海外子公司在缅甸佤邦成立了东南亚联合银行。早些时候,宇成集团官方网站也提到了在佤邦投资建设东南亚自由贸易区。虞城东南亚自由贸易区一期和二期项目已经规划。自由贸易区的中心城市位于佤邦首府邦康以北60公里处,占地427公顷。无论出于何种目的,易人宝的母公司宇成集团也成立了自己的人民武装部。据公开消息,2015年4月17日,安徽禹城控股集团人武部成立大会暨揭牌仪式圆满结束。蚌埠军区、蚌埠市政府、蚌埠市龙子湖区委区政府、人民武装部的有关领导以及雨城集团的董事参加了活动。
2017年9月12日,电子租赁案在北京一审宣判,26人因集资诈骗被判刑,相关公司被罚款19亿元。其中,主犯丁宁被判处无期徒刑,罚款1亿元。
在最近一次对电子租赁宝的判决中,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安徽禹城控股集团、禹城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丁宁、丁典、张敏等26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上诉进行了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电子租赁案件审判时间表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于2016年12月16日宣布,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于2016年12月15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安徽禹城控股集团、禹城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10人,被告人王志焕等16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12月2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其官方微博上宣布,该法院已立案受理“电子租宝”案,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第二天,公安部宣布“电子租赁宝”案调查阶段的主登记阶段已经结束,24万多名投资者通过了身份审查。
2017年1月,网上出现了两张关于电子租赁案件的照片,照片显示为“电子租赁案件处理总体方案(征求意见稿)”。
今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室主任陈国庆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电子租赁案通过互联网非法吸收了115万余人的公款,共计762亿元,扣除重复投资后,非法吸收资金共计598亿元。截至事件发生时,募集资金尚未支付,总额超过380亿元。
2017年4月26日至2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安徽禹城控股集团、禹城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丁宁等10名被告涉嫌集资诈骗案,王志环等16名被告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2017年9月12日,电子租赁案在北京一审宣判,26人因集资诈骗被判刑,相关公司被罚款19亿元。其中,主犯丁宁被判处无期徒刑,罚款1亿元。
2017年11月7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对电子西藏广州分院的被告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李等九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以上一万元以下。宣判后,被告在法庭上表示他不会上诉。
标题:e租宝案正式进入执行程序 丁宁等26人五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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