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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15日,广州农村商业银行提交了首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记者注意到,在《反馈意见》中,证监会列出了45个问题,包括规范性问题、信息披露问题以及与财务会计数据相关的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在信息披露方面,中国证监会要求对本行的经营状况和监管指标进行书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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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规范问题部分,中国证监会要求发行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披露股东的基本构成和公司股东持有的全部股份,要求保荐人和律师说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权的历史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还要求保荐人和律师说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的股权和股东情况。
值得一提的是,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到了监管部门的多项监管意见和行政处罚决定。上述意见和决定指出,发行人在很多方面存在问题,如信用计算不规范、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借款渠道不畅等。以委托贷款形式发行的;同业业务未按要求计提相应的资本和准备。
对此,中国证监会要求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说明存在的问题、性质、金额、类似业务比例、原因、整改情况以及是否得到监管部门的批准。此外,受处罚后,发行人是否对相同或类似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自查和整改;说明多次收到监管部门监管意见和行政处罚的原因,以及多次出现的一些问题的原因是否反映了发行人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同时,主办机构和会计师应详细说明核查情况和对处罚等事项的意见。
在信贷资产分类方面,报告期内,由于信贷资产分类体系修订不及时、贷款风险分类和类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存在缺陷,发行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收到监管意见。在这方面,中国证监会要求解释贷款的五级分类。
在理财产品赎回方面,中国证监会要求广州农村商业银行披露报告期内是否存在不能按期赎回的非担保理财产品。如果有,解释结算过程、结果和后续影响;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刚性赎回,如果存在,分析不将上述理财产品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适当性。
贷款质量问题令人担忧。在信息披露方面,中国证监会要求对本行的经营状况和监管指标进行书面说明。
鉴于部分业务指标和监管指标,证监会要求予以说明。根据《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要求说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的净息差和净生息资产利率低于同行业上市银行的原因,同时补充广州农村商业银行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存贷比和拨备覆盖率的比较,并分析披露差异的原因;结合报告期内不良贷款的实际损失,分析发行人的贷款减值准备是否充足。
此外,报告期内,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继续为负。中国证监会要求广州农村商业银行披露各期经营活动净利润与净现金流量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本文分析了各报告期持续负净营业现金流量的原因及合理性。
其次,中国证监会也关注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的贷款质量。据反馈,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和2016年12月31日,我行逾期贷款分别为84.51亿元、59.65亿元和87.44亿元,分别占贷款总额的2.24%、2.03%和3.56%。
中国证监会要求补充披露逾期贷款及逾期利率大幅波动的主要原因;逾期贷款与不良贷款的关系,是否存在逾期贷款不属于不良贷款的情况,如果是,应披露原因;逾期贷款率趋势与不良率差异的原因;分析并披露逾期贷款资产减值准备是否充足。要求保荐人和会计师对上述事项的验证和意见进行说明。
此外,对于不良资产处置,要求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全面披露不良资产处置情况(包括转移和核销等)。)报告期内,包括内容、形成时间、原账面价值、处置前减值准备、净账面价值、转让方式、确定处置对象的方法、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系、转让价格及其公平性;结合转让损益,分析前期减值准备是否充足,保荐机构和会计师需要对上述事项的验证和意见进行说明。
标题:广州农商银行IPO申请获反馈意见 贷款质量问题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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