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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中国保监会下发文件,为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公司产品开发和管理行为,明确产品管理主体责任,提高行业产品整体质量,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保监会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组织了第二次财产保险公司产品条款和费率现场检查。

银保监会责令20家财险机构整改产品问题 3家6个月内禁备案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

据悉,中国保监会产品检查重点是日常监管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对20家财产保险公司的1550家家庭财产保险、责任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产品进行了全面检查。针对中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20家财产保险公司下达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问题产品并限期整改,11家情节严重的公司在3至6个月内不得申报新产品。

银保监会责令20家财险机构整改产品问题 3家6个月内禁备案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

图片来源:照片网

这些问题集中在三个方面。据中国保监会介绍,通过检查发现,公司部分产品存在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和产品注册三个方面。

具体来说,就是保险条款方面的问题,主要包括保险条款命名不规范、保险条款和结构清晰、行文准确、表述严谨、要求通俗易懂、保险条款终止不准确、不规范、短期健康保险引入长期保险概念、短期健康保险或责任保险条款引用废止标准、保险条款引用相关标准不规范等。费用补偿医疗保险条款未区分被保险人是否有社会医疗保险,保险条款及相关材料不完整、不合理,产品设计不符合幸运合同原则,产品设计不符合损失赔偿原则,以及其他与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条款。

银保监会责令20家财险机构整改产品问题 3家6个月内禁备案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

就保险费率而言,主要存在六类问题,包括保险费率波动、保险费率调整条件不明确、无法判断费率差异的原因和费率调整的合理性;保险费率调整条件不明确、不明确的;保险费率表要素不完整;短期利率的设定不合理;利率决定基础薄弱,定价科学不足;精算报告不完整且不合理。

银保监会责令20家财险机构整改产品问题 3家6个月内禁备案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

在产品申报方面,相关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申报产品包括与车辆相关的责任;产品属性分类不当或保险类型归属不当;备案材料或信息录入不完整、不规范或有误;保险条款、保险费率或相关备案材料书写有误,工作不严谨、不认真。

银保监会责令20家财险机构整改产品问题 3家6个月内禁备案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

20家财产保险机构因这些问题被罚款。银监会对鲍莉保险、安城财产保险、迪达财产保险、英达泰财产保险、住友三井海上火灾保险(中国)、太平财产保险、鼎河财产保险、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安盛田萍财产保险、华安财产保险、中安网、中煤财产保险、渤海财产保险、都邦财产保险等20家财产保险公司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银保监会责令20家财险机构整改产品问题 3家6个月内禁备案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

其中,中国煤炭财产保险、安盛田萍、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中国)等三家公司自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申报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农业保险产品除外);富邦财产保险、金泰财产保险、都邦财产保险、中安在线、华安财产保险、鼎河财产保险、英达泰财产保险和鲍莉保险等八家公司三个月内不得申报新产品。

银保监会责令20家财险机构整改产品问题 3家6个月内禁备案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

银监会表示,企业应高度重视产品管理,切实承担产品的主要责任,并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主动对产品进行自检和清理。此外,各公司应根据法律法规开发保险产品,并严格管理产品的使用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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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下一步银监会将密切跟踪监控公司产品整改情况,加强产品检验结果的使用;继续实施产品检验,实现所有财产保险公司产品检验的全覆盖;积极采取各种有效的产品监管措施,督促财产保险公司提高产品开发质量和整体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保险需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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