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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财产保险)在中国保险协会网站上公布,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和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发行6.58亿股。阳光保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保险集团)以现金全额认购。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未参与此次认购,公司注册资本由50.88亿元增加至57.46亿元。
注册资本变更后,阳光保险集团持股比例由95.83%上升至96.31%,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4.17%下降至3.69%。目前,注册资本变更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数据来源:阳光财险注册资本变更信息披露公告
阳光保险集团承诺,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要求投资阳光财产保险,资金来源于自有法定资金,不使用任何形式的金融机构贷款或其他融资渠道。
据公开信息,阳光财产保险成立于2005年,是主要从事财产保险业务的全国性保险公司之一。根据阳光财产保险2019年第一季度的偿付能力报告,阳光财产保险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05.44%,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50.87%。最新综合风险评级为B,本季度净亏损5593.31万元。
资料来源:《阳光财产保险2019年第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
封面图片来源:记者刘拍摄的每张照片(数据地图)
标题:阳光财险拟增资6.58亿元 阳光保险集团全额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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