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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中国保监会发布《经营个人所得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名单公示(第四批)》。
银监会表示,为促进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个税递延养老保险)的规范运作,根据《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银豹建发〔2018〕2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银监会对光大人寿提交的开展个税递延养老保险的业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确认符合《管理办法》所列的业务要求。
据了解,银监会对延税养老保险的业务资格和产品审批有严格的监管要求。获准销售的保险公司必须符合中国保监会在偿付能力、合规管理、产品开发、信息管理系统和从业人员等方面的资质要求,才能获得销售资格。
目前,已有20家保险公司被批准出售延税养老保险业务资格。除了今天公布的一家保险公司名单外,其余19家是:中国人寿(601628,诊断)、太平洋(601099,诊断)人寿保险、平安养老、新华人寿保险、太平养老、太平人寿、泰康养老、泰康人寿、阳光人寿和中信保诚
下一步,银监会表示将严格监管保险公司的延税养老保险业务运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业务规范健康发展;同时,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我们将继续检查开展递延所得税养老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提交的报告,并及时更新公司名单。
标题:第四批税延养老险企经营名单 获批险企增至2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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