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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记者孟宋益通)据新华社报道,4月1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被告实际控制人集资诈骗案举行公开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小磊及其辩护人参加了诉讼。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从2011年下半年至事发时,被告人张小磊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钱宝网”线路非法向公众集资;张小磊隐瞒了吸收资金的主要目的,将大部分集资资金用于偿还本金和利息,支付高额工资,用于个人支配和挥霍消费,造成了特别严重的经济损失。2017年12月26日,张小磊向公安机关自首。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小磊的行为已经构成集资诈骗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审判期间,控方和辩方围绕指控的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张小磊做了最后陈述,在法庭上认罪并忏悔。法院将在任意时间宣判。
据新华社此前报道,经调查,张小磊涉嫌集资诈骗犯罪的主要事实是:依托王千和钱宝公司建立的网络平台——钱宝网,未经国家金融主管部门批准,通过钱宝网,以年化收益率20%-40%的高收入为诱饵,设立基金池,并以“交存款、看广告、做任务、 赚外快”继续采用吸收新用户资金、支付老用户本金和高额利润的方式,即“借新还旧”,以维持钱宝网络的运行。 非法集资主要用于偿还集资参与者的本金和收入,维持“钱宝式”企业的经营成本,支付公司高管的高薪,张小磊的个人挥霍和少量的对外投资。截至事件发生时,钱宝网非法集资总额已超过1000亿元,集资参与者未付本金金额超过300亿元。
标题:钱宝网集资诈骗案一审 公开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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