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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北京互金协会”)发布了《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ico、sto、稳定货币等名义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风险提示》。
《提示》明确指出,最近一些媒体、社交平台和研究团体以金融创新为噱头,以赚钱为目的,以研究和论坛的名义宣传ico、ieo、sto、稳定货币、积分货币、数字现金等。,以便开展不同形式的在线和离线活动,如培训、项目推广和融资交易。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借机炒作区块链概念,严重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经济秩序,带来了潜在的社会风险。
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指出代币发行融资是指通过非法出售和流通代币向投资者募集比特币、以太网等所谓虚拟货币的融资实体。实质上,这是一种未经授权的非法公共融资行为,涉嫌非法出售代币和证券、非法集资、金融欺诈、传销和其他非法犯罪活动。
2018年8月,银监会、中央网络信息办、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防范以虚拟货币封锁链名义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随后,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和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也及时发布了相关风险预警。
为了营造积极健康的金融生态环境,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北京互助黄金协会提出了以下风险建议:
一是要求北京市所有相关机构和个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共同抵制和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ico、sto、稳定货币等名义进行的非法集资和传播活动。
第二,警惕犯罪分子打着ifo和ieo的幌子发行代币,或者打着共享经济、通用认证经济、众筹和共识经济的旗号,大肆宣传虚拟货币。
第三,请理性对待区块链,不要盲目相信奢靡的承诺,树立正确的货币和投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意识。
《全国商报》记者注意到,去年12月4日,北京互助黄金协会刚刚以sto的名义发布了《防范违法犯罪活动风险警示》,明确表示sto涉嫌非法金融活动,参与此类活动的机构和个人将受到驱逐、关闭网站平台和手机应用、吊销营业执照等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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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北京互金协会:警惕不法分子以IFO、IEO等花样翻新的名目发行代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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