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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和浙江省银行业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发布了《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和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的意见》,提出了支持小微企业应对疫情的16项金融措施。

浙江出台16条金融举措支持小微企业

《意见》强调,在当前形势下,应全力保障小微企业的财务要素。一是加强小微企业的金融保障。2020年,全省小微企业普惠贷款增速将高于各类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比重将进一步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增量将高于上年,小微企业首笔贷款、信用贷款和不可偿还贷款将明显增加。

浙江出台16条金融举措支持小微企业

第二,加强央行的专项再融资支持。支持三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为直接参与疫情防控的省级重点企业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九家全国性银行积极争取浙江分行专项再融资额度,加大对全国性重点企业的支持力度。

浙江出台16条金融举措支持小微企业

第三,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充分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对贷款利率的导向作用,适当降低与疫情防控相关、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积极减免金融服务费。2020年,全省普惠性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比上年降低0.5个百分点。

浙江出台16条金融举措支持小微企业

第四,对持续提前贷款的需求。逐月整理小微企业贷款到期清单,提前沟通,确保有贷款展期需求的小微企业展期,贷款展期在贷款到期日完成。鼓励使用不偿还贷款、循环贷款和中期周转贷款。力争到2020年小微企业不偿还贷款余额增加1000亿元以上。

浙江出台16条金融举措支持小微企业

第五,加强保险服务保障。全省保险机构应保障小微企业和其他受疫情损害的小微企业的保险理赔服务,实现疫情防控,简化理赔程序,妥善安排疫情期间企业保险的续保支付,适当扩大现有险种的责任范围,开发小微企业专属保险产品和服务。

浙江出台16条金融举措支持小微企业

根据《意见》,全省金融机构应重点加大对四类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一是对生产应急物资和生活防疫物资领域的小微企业,要主动了解资金缺口,安排专项信贷额度,并优先给予资金保障。二是针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农业养殖等困难的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应采取延期还款、分期还款、展期、不还本贷款展期等合理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不要盲目提取、切断或压缩贷款。三是对已复工复产的小微企业和小微企业园区,在企业复工复产前积极开展对接,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项目,确保企业存量信贷融资的稳定,充分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第四,对受疫情影响的涉外小微企业,建立防控疫情外汇服务绿色通道,专门办理与疫情相关的外汇业务,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符合要求的小微出口企业的出口信用保险支持。

浙江出台16条金融举措支持小微企业

《意见》指出,金融机构应建立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的四种机制。首先是应急机制。制定三个清单:授权清单、信用清单和尽职豁免清单,减少环节、时间和材料,为与疫情相关的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开辟快速审批渠道,确保资金第一时间到位。二是银企对接机制。继续开展“三个服务”、“百家争鸣、百家争鸣”、“百家争鸣”等融资对接活动,积极对接国家和省级防疫领域重点企业名单,建立两个防疫领域小微企业和其他受疫情影响小微企业名单,建立问题解决台账,引导准确对接,有效提供金融服务。第三,信用保护机制。合理调整逾期信用记录的提交。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未能及时偿还贷款的,经信用信息系统接入机构确认后,相关逾期贷款不得作为逾期记录提交,但已提交的应予以调整。第四,评价机制。对于受疫情影响的商业银行基层分行,应适当降低营业利润和不良贷款评估要求,减少基层贷款人员对疫情导致小微企业贷款不能及时偿还的责任,鼓励他们敢于、愿意向小微企业贷款。

浙江出台16条金融举措支持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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