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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2月6日《人寿保险普通精算规定》颁布后,中国保监会人寿保险部于2月21日再次发文规范精算事宜,并在官方网站上正式发布《关于加强人寿保险精算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加强人寿保险精算监管,促进人寿保险市场优质发展。
中国保监会表示,该通知进一步加强了对法定责任准备金的监管,充分体现了审慎监管的核心原则,有助于引导寿险行业强化风险意识,保持无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从长远来看,《通知》明确释放了严格监管的信号,体现了保险姓氏保险的定位,有利于人身保险业的长期健康发展。
具体而言,通知进一步加强了对法定责任准备金的监管。以责任准备金覆盖率为起点,纳入非现场监控指标体系,与产品监管等监管措施相衔接。明确要求寿险公司报送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审批或备案的,最近一个季度末责任准备金覆盖率不得低于100%,并有效发挥法定责任准备金在监管体系中的作用。
据了解,责任准备金覆盖范围的分子是扣除其他负债和费用调整后的资产之和,分母是法定责任准备金,主要用于衡量公司是否有足够的资产覆盖法定责任准备金,这不仅反映了公司资产与负债的匹配程度,也反映了公司应对未来保险责任支付的能力。法定责任准备金的评估对寿险公司未来责任支付和利差损风险防范具有基础性和决定性作用,并间接影响寿险行业的发展模式和市场秩序。
负债准备金覆盖率的最新公式为负债准备金覆盖率=(资产-其他负债+费用调整项目)负债准备金。与中国保监会2018年发布的《关于印发〈寿险公司编制规则〉的通知》中责任准备金覆盖率的计算公式相比,增加了成本调整项目。所谓费用调整项目,是指根据不同的加权因子计算的总费用的加权和,总费用包括业务和管理费、佣金和手续费。
事实上,为了加强对法定责任准备金的监管,2019年,银监会完善了个人保险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形成机制,建立了评估利率动态调整机制,将普通长期年金的评估利率从4.025%下调至3.5%。中国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此基础上,引入责任准备金覆盖率,并与产品监管措施挂钩,旨在进一步加强法定责任准备金监管,牢牢把握行业风险底线。
确定分红保险分红比例除了规范责任准备金监管外,为更好地引导客户合理预期,防止误导销售和恶性竞争,通知还修订完善了分红保险利益的展示方法,明确了展示利率上限,将分红比例统一为70%。
具体而言,保险公司用于证明分红保险利益的分红不得超过根据以下公式计算的上限:(v0+ p)利差水平的分红比例。其中,v0是指本保单年度期初股利计算基础对应的准备金(不包括当时的生存给付金额);p指根据与股利计算基准相对应的准备金评估基准计算的本保单年净保费;股息分配率为70%。
分红保险分红比例是指个人保险公司确定的当年可分配盈余比例。近两年来,分红保险业务发展迅速,分红保险分配不透明、示范效益夸大等问题日益突出。中国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规范分红演示机制,更好地引导客户合理预期,防止误导销售和恶性竞争,《通知》修订完善了分红保险利益演示方法,明确了演示利率上限,将分红比例统一为70%,有利于防范行业利差损风险,防止公司通过分红演示进行恶性竞争。从长远来看,《通知》明确释放了严格监管的信号,体现了保险姓氏保险的定位,有利于人身保险业的长期健康发展。
完善非现场监测机制的同时,非现场监测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据悉,中国保监会自2009年起建立了年度精算报告制度,并于2018年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以进一步加强对负债的监管,主要包括:优化负债准备金评估的报告框架,建立负债与资产匹配的报告制度,加强负债方的现金流压力测试制度。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季度监控机制,下发了《关于做好寿险业务相关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保监寿险[2017]263号),要求各公司每季度报送债务业务信息,全面了解公司的现金流、内含价值、新业务价值、业务结构和主要销售产品。
此次通知还重点完善季度监控机制,增加责任准备金覆盖率、万能保险账户和投资连结保险账户基本信息,加强责任业务监管,重点防范行业现金流和利差损风险。
近年来,中国保监会作为寿险费率政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加强精算制度建设,为促进寿险进一步保护其回报来源,通过建立非现场监管机制和加强债务业务监管,为防范行业风险、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人身保险业的快速发展,法定责任准备金监管需要进一步加强,分红和利益展示机制需要进一步规范,非现场监管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中国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系列调整将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寿险精算监管,更好地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寿险市场的优质发展,为金融供给方的结构改革服务。
封面图片来源:照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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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分红险红利分配比例统一为70%!银保监会发布人身险精算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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