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国家商报记者从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获悉,为了打赢防范和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战斗,提高不良资产处置效率,有效化解金融机构风险,增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日前,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 四川省银监局、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支持金融机构的意见》
根据文件精神,结合四川省实际情况,《若干办法》提出了建立不良资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丰富不良资产处置主体、分类落实困难企业处置政策、加强金融债权保护、加大金融犯罪打击力度等十项具体措施。
据了解,《若干办法》是进一步推进四川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举措,将引导各方形成合力和联动机制,加快处置全省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确保全省打赢这场如期防范和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硬仗。
探索设立不良资产处置专用公司6月16日,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四川省银行业监督管理局、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联合发布了《若干办法》,提出了十项具体措施,即:(1)建立不良资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2)充实不良资产处置科目;(3)压缩金融机构的主要责任;(4)加强监管引导和政策支持;(5)提高融资担保体系增加信用和分散风险的能力;(6)应对困难企业的分类政策;(7)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8)提高金融债权案件处理效率;(9)加强金融债权保护;(10)加大打击金融犯罪的力度。
具体而言,上述《若干办法》要求各市(州)发挥部门合力,落实属地责任,明确不良资产处置目标,列表管理辖区内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支持金融机构逐一制定不良资产处置计划,争取政策消化处置不良资产。积极协调司法机关和相关部门,建立不良资产处置信息平台和协调机制,及时解决金融机构处置不良资产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境内不良资产余额和比例保持在合理范围内。
在丰富不良资产处置主体方面,拓展天府信用联动平台功能,搭建不良资产处置信息发布、交易匹配和融资服务平台。充分发挥资产管理公司的作用。积极争取不良资产跨境转移试点,引进外资参与不良资产处置。协调国有企业加大不良资产处置的参与力度,通过盘活抵押物、引进投资者等方式提高资产价值,加快不良资产处置。探索设立不良资产处置专用公司(spv),以过桥资金和分级资金的形式回收不良资产,提高不良资产处置能力。
《若干办法》强调,要强化金融机构的主体责任,加强对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处置的评估,督促各金融机构特别是高风险金融机构切实减轻不良资产压力,化解存量,严格控制新增,防止不良资产在承担风险的同时被清理。金融监管部门及时掌握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真实规模和分布情况,引导金融机构分阶段有序稳步减少不良资产,制定不良资产收缴处置年度计划,细化工作目标,制定一户一策解决方案。
简化银行贷款损失税前扣除的申报程序。为提高融资性担保体系的信用增级和风险共担能力,《若干办法》提出,国有融资性担保公司担保的不良贷款由农户解决,并对一批进行重组、补偿和回收。各市(州)应根据担保公司的年度经营和薪酬需求,增加注资,提高公司的流动性。按照市场化和法治化原则,通过增加政府投资、引入社会资本、并购等方式,有序整合市县合格的国有融资性担保公司。,从而促进行业机构的精简和质量的提高,恢复担保公司的正常服务和补偿能力。
此外,在困难企业债务处置中,要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以债权机构的金融债权管理需求和企业实际情况的市场化判断为前提,有序开展金融救助工作,研究“一企一策”增加贷款、稳定贷款、减少贷款等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在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财税政策支持将得到加强。纳税人应缴纳诉讼抵押资产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等税款。简化银行贷款损失税前扣除的申报程序。银行向税务机关申报资产损失,只需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不再提交资产损失相关信息,相关信息将由银行保存备查;涉农贷款和单个银行贷款余额小于1000万元的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应按国家税收政策规定保存备查。
加强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联合处罚《若干办法》还提出,要提高金融债权案件的处理效率,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与协调,推进金融债权诉讼绿色通道,金融债权诉讼应先行登记并及时移交。实行电话录音试点、公证服务委托公证服务等工作机制,解决金融债权交付难的问题。推动建立人民法院与公安部门的协调机制,协调执行财产,避免长期扣押和不处置。
在加强金融债权保护方面,应建立抵债资产转移的快捷渠道,金融机构经人民法院裁定获得的抵债资产在相关程序完成后可以转移。加大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联合处罚力度,推进银行间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企业和个人名单共享。
值得一提的是,《若干办法》表明,在不良资产收缴过程中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积极配合司法机关,重点加大对贷款诈骗、非法贷款、虚假诉讼等犯罪和涉嫌恶意逃废债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建立负面名单,将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和个人列入不可信赖人员名单,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我们将尽最大努力追回损失,依法及时有效地查封、冻结涉案资产,采取多种措施最大限度地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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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支持金融机构加快处置不良资产 四川省出台十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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