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纪委办公厅发布了《发展和完善“三大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规划》明确了任务要求,完善了“三大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促进旗区各部门、各单位、市政府、国有企业和高等院校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加强决策监督,防范决策风险,确保决策主体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

鄂尔多斯市印发《关于开展健全完善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试点工

鄂尔多斯市和杭锦旗被选为该计划的试点地区。

该计划规定了实施步骤。从2月中旬至2月下旬为筹备阶段,在试点地区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和完善“三大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内容、程序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从3月1日至7月15日,将进行实施阶段.试点地区将开展宣传动员,试点工作将纳入总体规划部署。市纪委有关部门将同时对指导工作进行监督检查;7月15日至8月31日为总结阶段,总结试点地区的经验,起草和完善《关于进一步落实“三大”集体决策制度的意见》。

鄂尔多斯市印发《关于开展健全完善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试点工

根据《建议》,市纪委成立了完善“三大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项试点工作的组织、指导、沟通、协调、监督和检查。

标题:鄂尔多斯市印发《关于开展健全完善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试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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