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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市委下发了《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侨联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目的是贯彻上级精神,充分发挥广大归侨侨眷的独特优势和作用,凝聚海外侨胞的心灵、力量和智慧,充分发挥他们的优势,为“五个共同”伟大事业做出贡献。

鄂尔多斯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强调,要充分发挥侨联的桥梁作用。一是发挥服务经济发展的作用,进一步强化服务,搭建平台,积极利用海外华人资本和智慧,引进国内外发达地区的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第二,要发挥依法维护华侨利益的作用,积极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在华华侨的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解惑、疏导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第三,要发挥参政议政的作用,提拔政治思想好、综合素质高、参政能力强的海外侨胞代表,特别是新归侨和优秀海外侨胞代表,保证海外侨胞在各级人大和CPPCC的代表性。第四,在弘扬民族文化、吸引海外华人参与鄂尔多斯文化建设、服务鄂尔多斯文化产业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作用。第五,发挥拓展海外友谊的作用,以亲情、怀旧、友情为纽带,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展海外友谊工作。第六,要发挥参与社会建设的作用,特别注意解决特困归侨侨眷的问题,使我市提出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第七,发挥新华侨工作的推动作用,为海外新华侨回国创业、就业和投资提供服务。

鄂尔多斯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强调,要加强旗区委对侨联工作的领导。一是完善党委领导侨联工作的制度和机制。各旗区的归侨联合会由同级党委领导,由一位负责同志负责。全国人大、政府和CPPCC的一位领导人联系了归侨联合会。二是加强侨联干部队伍建设。各旗区归侨联合会的规格、领导职务和人员编制,应参照同级其他人民团体的规定,并根据工作实际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三是加强侨联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党建和侨务建设体系,将基层侨联纳入党建工作总体格局,将重点侨乡的乡镇(街道)、村(社区)侨联工作纳入农村基层工作和城市社区工作。第四,加强对归侨联合会工作条件的保障。各级政府应将归侨联合会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逐年增加,为归侨联合会开展重大专项活动和对外友好活动提供财政支持。支持高校和研究机构开展侨务理论研究。

鄂尔多斯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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