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和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开展“基础设施年”活动为载体,构建了“分步实施-双向改进-多方向协同”的“项目导向”模式。从解决突出问题入手,集中力量夯实基础,深化职能转变,转变方法,转变作风。

分步实施 双向提升 多向合力——我市以“项目化”模式夯实基层纪检监察组织

重点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建设,分步实施

一方面,要坚持盘活存量,适时调整和优化内部机构。针对各旗(区)的不同情况,市纪委明确了内部机构调整的原则意见,要求各旗(区)因地制宜,整合内部力量,挖掘内部潜力,切实加大监管力度和惩戒办案力度。在不增加机构数量、人员编制和领导岗位的基础上,经过两轮内部机构调整,各旗区纪委普遍整合了四个内部机构,纪检监察室由一个增加到三个,新设了组织部和宣传部。旗区纪委内部机构数量一般达到10个。截至目前,旗区纪委内部机构和人员中已有70%以上承担了纪检监察工作。为精简和优化真正需要牵头或参与的机构,市、旗两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议事协调机构由1381个减少到154个,总数下降了88.8%;由旗区纪律检查监督委员会保留或继续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数量已减少到12个;审议协调机构的负责人由纪委书记和旗县检察长担任,从157人减少到50人,共减少68.2%。市纪委在调整内部机构的同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重申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以主业为主,不参与其他部门具体业务工作的通知》,以清理旗区、苏木镇(街道)纪委书记与派驻纪检组长之间的职责分工,纠正纪委书记过度、过度或违法的工作分工。结合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和深化“三个转变”要求,各旗(区)进一步梳理内部机构职责,明确各室职能,确保职能职责不越界、职责纪律不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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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苏木镇(街道)的纪检监察机构对纪律审查有法定要求。按照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的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扎实开展了“基础设施年”活动,约谈了进展缓慢的旗区委书记和组织部长,通报和监督了工作不平衡的地区。目前,全市49个苏木乡镇的25个街道办事处的专职纪检书记和专职纪检干部配备齐全。其中,纪律(工业)委员会有74名秘书、7名副秘书和106名专职纪律检查人员。同时,办案硬件建设的装备保障水平基本符合“四有”标准。依托自治区纪委监察室培训班,对各旗区和苏木乡的649名纪检干部进行了轮训,基层纪检干部履职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准格尔旗作为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基层组织建设的试点项目,不仅配备了专职纪律委员会秘书,还通过调整、沟通、取消兼职等方式,在保持人员编制和岗位数量不变的情况下,为辖区内每个乡镇配备了一名专职纪律委员会副秘书。今年7月上旬,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张莉同志一行到珠海调研,对珠海市的各项工作,特别是基础设施年的工作给予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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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向提升巩固基层纪检干部的能力和素质

注重提高纪检干部履行职责的能力。集中力量进行“日常培训”和“集中轮训”,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的能力。依托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在我市举办的信息化和案件审理培训班的良好契机,对各旗区和苏木乡的649名纪检干部进行了轮训,基层纪检干部履职能力得到有效提升。根据上级纪委安排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计划,我们积极参加了中央和自治区纪委组织的日常培训。今年以来,全市各旗区的60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中央和自治区纪委的培训班,其中苏木镇纪委(乡镇纪委书记)3名,旗区纪委57名。同时,计划近期组织协调自治区纪委完成旗(区)、苏木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全员轮训。开展涵盖工作职责、工作机制、工作程序和纪律要求的综合培训,有计划地开展纪律检查、纪律监督等专项专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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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提高办公设施的物流设备水平。目前,市八旗区纪委已经建立了标准化的谈话室,配备了信息办公设备、照相取证设备和办案同步录音录像设备。有条件的苏木镇(街道)纪律(行业)委员会也应建立谈话室,由旗(区)纪律(行业)委员会统一调度使用。在苏木镇(街)应当刻有纪委字样并悬挂牌匾,并加盖公章。应有独立的办公室,配备专用举报电话、举报箱等必要的设备和措施,办公处理条件基本符合“四有”标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旗(区)苏木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切实提高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装备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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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多向协同中不断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

一是扎实推进纪检工作,把上级纪委领导放在首位。各级党委和纪委要树立正确的办案政绩观,高质量、高效率地办案,加强对纪委的领导和支持,开展调研,完善制度,规范严肃工作纪律。出台了《关于规范自治区向市纪委反映党委管理干部和市委管理干部问题举报线索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加强线索管理,严格办案。目前,问题线索处理和学科审查已经形成。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具体措施必须向上级纪律委员会报告,并明确报告的范围、形式和处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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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扎实推进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检查。认真贯彻《自治区纪委关于实行旗(区)纪(业)委书记考核备案制度的意见》,在撤旗(区)纪(业)委书记前严格按照规定向自治区纪委履行相关手续,探索建立市纪委考核备案制度。今年上半年,市委下发了《旗区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核办法(试行)》和《市纪委纪检组长、纪委书记提名和考核办法(试行)》,明确了上级纪委和组织机构。各部门等在提名和检查工作中的职责权限,细化提名和检查程序,建立旗(区)副书记后备人选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和交流推荐制度,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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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推进学科评审制度的规范化。进一步完善旗(区)和苏木镇(街道)委员会信访工作规章制度,规范受理、处理、受理和保密工作程序,依法开展信访工作。积极推进12388举报电话和邮箱建设,建立和完善网络举报平台,为群众举报提供更多便利。建立苏木镇(街道)纪委线索集中管理和统一调度系统,将苏木镇(街道)受理的党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纪违法线索整合到旗(区)纪委线索管理平台进行集中管理。对于比较重要的线索,旗(区)纪委应当统一调度,并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审查。建立苏木镇(街道)纪检(行业)委员会纪检监察协作机制,在旗(区)纪委层面落实纪检监察综合调度、协调指导、服务保障等机制和制度,有效发挥联合办案、交叉办案和异地办案的综合效能。旗(区)纪委应建立联合审判或集中审判制度。结合实际情况,旗(区)纪委应当整合力量,组成联合审判组进行审判,或者旗(区)纪委可以成立审判委员会进行集中审判。乡镇案件实行旗审制。组织编制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和审判的标准化模拟文件,规范办案权限,减少自由裁量权。

分步实施 双向提升 多向合力——我市以“项目化”模式夯实基层纪检监察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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