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监察局进驻我区以来,自治区加大了监督和改革力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追究责任,有效解决了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典型案例的责任现宣布如下:
1.赤峰市对巴林左奇匡达光伏发电项目中非法占用林地和草地负有责任
针对中央第二环保巡视组移交的左奇巴林州匡达光伏发电项目中非法占用林地和草地的情况,巴林州左奇碧流台镇人民政府责令巴林州左奇匡达光伏发电有限公司限期拆除非法占用的设施,并对受损的7.68亩林地和3.96亩草地进行生态修复。同时,左奇巴林林业局和农牧业局对远大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对该公司破坏草原的违法行为罚款155,576元。目前,该公司正在纠正其非法问题。巴林左旗已经追究了匡达光伏发电有限公司非法占用草原和林地的责任人..张学军,原巴林左奇林业局局长,张学松,原巴林左奇农牧业局副局长,哈斯巴根,赵古拉副局长,原巴林左奇市市长姜昌辉、碧流台镇政府副市长;对巴林左旗林业局碧流台森工站站长王永利、巴林左旗草原监督管理研究所所长赵玉立进行了通报批评。
2.赤峰市对喀喇沁旗十个满族乡镇露天煤矿的生态环境破坏负有责任
中央第二环保巡视组转移到赤峰市喀喇沁旗十个满族乡镇的露天煤矿破坏生态环境。经过调查,喀喇沁旗10个满族露天煤矿关闭后,煤矸石被随意堆放,造成了该地区的粉尘污染。喀喇沁旗对煤矿业主进行了两次采访,并指示他们加快整改。由于满语乡10个露天煤矿的整改工作未能如期完成,喀喇沁旗追究了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喀喇沁旗十个满族乡的党委书记胡凤中,在党内受到了警告;哈钦州西樵镇党委书记,哈钦州王业夫镇镇长齐立军,哈钦州安监局局长李,哈钦州安监局副局长郭杰;提醒李国栋,喀喇沁旗十个满族乡的副乡长。
3.赤峰市对翁牛特旗阿山苏木乌兰敖都草原的非法开垦负有责任
在接到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监察局的群众举报后,经过调查核实,此案已移交公安机关,现正在立案调查。翁牛特旗追究了乌兰敖都嘎查、阿山苏木非法开垦草原的责任人,未能加强草原日常监管,造成草原资源破坏。对翁牛特旗农牧业局草原资源监测站站长张志杰给予党内警告和行政处分;翁尼特旗阿什汗苏木畜牧站站长瑟格伦受到了警告。
4.锡林郭勒盟应对东乌珠穆沁旗李三煤矿的环境违法行为负责
在接到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的报告后,吴栋旗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成立了联合执法工作组,根据法律法规对洗煤厂采取停电措施,并切断矿区道路,防止企业非法生产经营。公安部门查处了洗煤厂涉嫌非法占用草原的违法行为;交警、道路管理、交通管理等单位共同执法,禁止超载车辆通行,防止草原起伏造成扬尘污染。对东乌珠穆沁旗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并给予东乌珠穆沁旗环保局局长陈巴特尔重罚;东乌珠穆沁旗经济和信息技术局局长布赫基被给予纪律处分;东乌珠穆沁旗国土资源局局长胡日查被记大过。
5.呼伦贝尔市对塔尔奇镇海宁木业有限公司的环境问题负有责任
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塔尔奇镇海宁木业有限公司在接到中央政府第二环保检查组的报告后,经过调查核实,每天将约2吨的木材蒸煮废水排放到镇东北的一个洼地,未采取防渗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牙克石环保局于2018年6月22日下令海宁木业公司全面停产,并立案调查。牙克石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并对塔二七镇主管环保城建的副市长、牙克石市环保局南中队队长、牙克石市环保局南中队成员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6.巴彦淖尔市负责对歧口县龙胜河镇民兴村南部沙丘的风积沙进行私人挖掘
在接到中央政府第二环保检查组的报告后,经调查核实,发现巴彦淖尔市磴口县龙胜河镇民兴村南部沙丘私下开挖了面积为3.83亩的风积沙,破坏了植被。磴口县党委和政府立即组织实施了采砂区的生态恢复和治理。截至2018年6月19日,风积沙开挖形成的一个水坑和四个沙坑已得到修复和处理,同时进行了生态修复。磴口县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对龙胜河镇林业站站长进行了诫勉,对龙胜河镇副镇长、民兴村书记、村长进行了提醒,对龙胜河镇副书记、当时的林业副镇长、磴口县那林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局长进行了通报批评。
7.鄂尔多斯市负责乌审旗土克镇煤矿污水的随机排放
中天和创能源有限公司葫芦素煤矿在接到中央第二环保巡视组上报的问题后,经调查核实,部分矿井水通过天然泄洪渠道排入查干诺尔湖,导致查干诺尔湖水位上升,淹没了查干诺尔湖周围的牧民牧场。针对存在的问题,乌审旗党委、政府要求中天和创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葫芦素煤矿积极寻求矿井水综合利用的途径,加快矿井水综合利用系统工程建设进度,严格按照环评审批要求实现废水零排放。根据自我监测规范的要求,定期对水质进行采样和监测。对责任人追究责任,并对乌新旗煤炭局总工程师、草原监理局局长和土客镇人民政府葫芦素村包村干部给予行政警告。
8.乌海市负责崔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环境污染问题
在接到中央第二环保检查组的报告后,经过调查核实,发现崔玉屠宰场的环境卫生较差,养殖区的围栏内有粪便,存在粪便、污物、异味等问题。海勃湾区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要求,责令崔玉屠宰厂停业整顿,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经处理不合格的将依法关闭。此外,计划在海勃湾区建设一个现代化屠宰场,并已要求区发展和改革局和农林水资源局加快项目建设和选址等前期工作。完工后,屠宰场将被取缔,以彻底解决屠宰场对邻近居民区的环境影响。海勃湾区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海勃湾农牧水利局提出通报批评,对海勃湾兽医局局长鲍宏伟给予行政警告,提醒海勃湾区党委书记、局长王志平,提醒海勃湾区政府副区长田志忠。
标题:内蒙古公布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边督边改8起典型案件问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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