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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郑重表彰为新中国建设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功模范人物,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授予下列人员国家奖章和国家荣誉称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四号

1.俞敏、沈吉兰(女)、孙家栋、李延年、张付青、袁隆平、黄旭华和屠呦呦(女)获得共和国勋章。

第二名,劳尔·卡斯特罗·鲁斯(古巴)、马·哈扎克·诗琳通(泰国)、萨利姆·艾哈迈德·萨利姆(坦桑尼亚)、加利娜·维尼亚米诺夫·库里科娃(俄罗斯)、让-皮埃尔·拉法兰(法国)和伊莎贝尔·克鲁克(加拿大)获得友谊勋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四号

3.叶培建、吴文俊、南人东(满族)、顾、程被授予国家“人民科学家”荣誉称号;

宇易(女)、魏兴华、高铭暄被授予国家“人民教育家”荣誉称号;

王蒙、秦怡(女)和郭(女)获国家“人民艺术家”荣誉称号;

授予艾格蒂·马穆蒂(维吾尔族)、申·、、张居克“人民英雄”国家荣誉称号;

王文娇、王有德(回族)、、、布罗马汉·穆雷多(女,柯尔克孜族)、朱延福、、独孤马(女,蒙古族)和(独龙)被授予全国“人民模范”荣誉称号;

授予热地“民族团结优秀贡献奖”国家荣誉称号(藏族);

授予董建华“一国两制杰出贡献者”的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李“外交工作突出贡献者”国家荣誉称号;

范进士(女)被授予全国“文物保护杰出贡献奖”荣誉称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习近平主席

2019年9月17日

(新华社北京九月十七日电)

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四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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