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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局长与妻子、情妇合作,与副局长、纪检书记等人一起利用职务便利,接受施工者的贿赂,将陵园项目的建设工程建设给施工者,最终相关人员等分别被法院判处徒刑2~5年。 最近,随着法院判决的生效,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检察院立案调查的衡南县民政局系列受贿案件浮出水面。
衡南县年底开始建设云龙山陵园项目。 这个项目是衡南县新县城的配套工程,也是推进该县葬礼改革的重要惠民工程。 年5月,衡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在调查衡南县民政局云龙山陵园项目中发现其中有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与衡南县检察院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展开调查。
根据搜查一,在云龙山陵园项目建设过程中,原衡南县民政局局长全某收蒋氏二兄弟贿赂26万元,向某收贿赂40万多元,在其任职期间收其他贿赂8万多元,共计收74万元。 全某的妻子涉嫌与全某共同领取14万多元。 全情人刘某涉嫌与全某共同受贿八万元。 衡南县民政局副局长谭某涉嫌受贿6万元,原衡南县民政局纪检书记杨某涉嫌受贿17万多元,原衡南县民政局分区知名地主任左某涉嫌受贿5万多元。 涉案蒋氏兄弟为了获得工程,排除他人竞争,涉嫌向项目主管部门衡南县民政局云龙山陵园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第一负责人赠送27万多元。 上述人员8人由衡南县纪委移送衡南县检察院立案侦查,衡南县检察院反贪欲局于去年8月末全部侦查结束,移送公诉科审查起诉。 年10月末,该系列案件相关人员被公诉部门起诉到衡南县人民法院。
年12月23日,衡南县人民法院对其中7名犯罪嫌疑人判刑: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的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的谭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 杨先生被判处5年徒刑左某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缓刑3年的蒋氏二兄弟都被判处缓刑。
法制衡南(湖南) 1月28日电
标题:【要闻】湖南省衡南原民政局长伙同情妇及妻子共同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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