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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鄂尔多斯市被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城市”的喜讯引爆了“朋友圈”,这不仅标志着鄂尔多斯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城市建设取得了重大突破和巨大成就,也表明该市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共建的“和谐家园”像石榴籽一样增添了绚丽的色彩。
党的十八大以来,鄂尔多斯市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的重要指示精神的生动实践,以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目标,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为抓手, 深入实践守望相助理念,在一系列创新举措上“泼墨”,书写了鄂尔多斯特色民族团结进步的宏伟画卷。
鄂尔多斯市始终坚持党对国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特别是2016年全国团结进步示范城市正式启动以来,高标准规划得到推进,创建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规划、部署、实施基本一致。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增加保障,促进创作工作的纵向延伸和横向向侧面延伸;始终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民族工作的主线,夯实民族团结的基础,坚持多元化宣传引导,创新实施立体媒体宣传、主题宣传常态化、“六个进步”综合宣传、校园宣传深化。“四个现代化”宣传模式促进了工作的创造和进入行业,成为各族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和共同追求;始终坚持文化认同是最深刻的认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把传承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与建设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有机结合起来,繁荣和发展民族文学艺术事业,推动民族文化产业发展,关爱各民族共享的精神家园;始终树立“关注和平、关注心灵、关注行动、关注基层”的理念,以打造品牌为抓手,以选择树型为载体,以“双语”服务为阵地,推动创作,推动创作。以重点突破,提高创作工作的整体水平;始终把加强社会治理作为重要抓手,深化城市民族工作,着力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治理和民族法制建设,全面推进民族事务治理法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一步一步印在人们的心中。在建设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城市的征途上,鄂尔多斯市始终坚持紧紧抓住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总开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努力打赢反贫困的硬仗,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不断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扎实做好一系列实实在在的实事和好事。在通往小康社会的道路上,有许多民族而没有群众。全市呈现出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文化繁荣、生态优美、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和谐的“美与美共享”景象。各族人民都有高度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如果一个名字不是在天堂创造的,它必须被跟随。在今天的鄂尔多斯市,民族团结的花朵越来越鲜艳——该市创建了4个民族团结进步国家示范区(单位)和24个自治区;有15个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和14个国家表彰的模范个人,104个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和128个自治区表彰的模范个人。东胜区成为内蒙古自治区唯一的城市民族工作试点地区;鄂尔多斯市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
构建长期安全趋势,发展治理行业。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城市”金字招牌的鄂尔多斯市,已“升级”了民族团结工作的整条路线,成为守护内蒙古“模范自治区”荣誉的排头兵和先锋,其放大效应正被全市各领域、各条战线充分激活。
标题:鄂尔多斯:“升级版”民族团结“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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