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颉懂得礼仪,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与发展质量成正比。
2020年3月1日,《鄂尔多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成为鄂尔多斯市精神文明建设史上第一部法规,也是自治区第一部地方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为什么要关注“文明”立法?正处于高质量发展征程中的鄂尔多斯给出了明确而坚定的答案:高质量发展需要高水平的文明建设,要通过德法结合、软宣传、硬约束来推动鄂尔多斯建设更高水平的文明城市。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之中,并体现在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中。鄂尔多斯连续三年荣获全国文明城市,成为西部第一个文明城市群。随着文明指数的不断上升,我市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新时期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条例》,全面总结创建文明城市的良好做法和良好经验,规范和约束社会生活中备受关注的不文明行为,形成了进一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和长效化的具体措施。因此,我们应该提高政治立场,从更广、更高的角度,深入理解和透彻理解《条例》的深刻内涵和广泛外延。
法治保存文明,软硬兼施是必要的。建设更高水平的国家文明城市,既需要软宣传,也需要硬约束。法律的权威在于法律的必要性。彻底贯彻《条例》就是用法治来保存文明,照亮城市的道路。当前,最重要的是抓紧《条例》的普及和宣传,以法律法规为导向,构建人人自觉遵守的内在规则,使全市文明素质全面提高。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提高公民文明素质的重点内容,深入开展《条例》的“七进”等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组织各种宣传活动,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适合“指尖阅读”的新媒体向全社会宣传《条例》的具体内容。第二,是脚踏实地地推进实施。要突出《条例》的内容,把各部门在文明行为宣传中的责任一个一个地巩固起来,做到有专人抓一项,管一件事;要将《条例》的实施情况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年度考核和文明单位考核体系。通过严格考核,督促各旗区及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落实《条例》;各职能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将文明行为推进纳入主要议事日程,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执法管理,推动全市精神文明创建的社会治理水平大幅提升。同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文明创建活动,让法治引擎通过共建、共创、共享为文明保驾护航。
法律让世界变得安全,道德让人们感觉良好。一旦文明和法治交织融合,外在的约束就会内化在心中,外化在线条中,转化为公共秩序和良好的习惯。我们相信,每一个公民都将以《条例》的实施为契机,警惕文明,参与文明城市建设,法治的力量将不断浇灌精神文明的花朵,鄂尔多斯将在不远的将来建成更高水平的文明城市。
标题:法治为城市文明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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