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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经营个人所得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名单(第三批)》公示。

中国保监会表示,为推进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个税递延养老保险)试点运行,根据《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银豹建发〔2018〕2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保险公司提交的开展个税递延养老保险的业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共有三家保险公司符合《管理办法》所列业务。

3家险企入围第三批税延养老保险经营名单 获资险企增至19家

根据公告,入围的保险公司(第三批)是建新人寿、恒安标准人寿和交通银行康联人寿。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监会)表示,上市保险公司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切实遵守法律法规,安全稳健,做好延税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工作。

3家险企入围第三批税延养老保险经营名单 获资险企增至19家

据了解,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对递延所得税养老保险的业务资格和产品审批有严格的监管要求。获准销售的保险公司必须符合中国保监会在偿付能力、合规管理、产品开发、信息管理系统和从业人员等方面的资质要求,才能获得销售资格。

3家险企入围第三批税延养老保险经营名单 获资险企增至19家

目前,已有19家保险公司被批准出售延税养老保险业务资格。除了今天公布的三家保险公司名单外,其余16家分别是:中国人寿(601628,诊断)、太平洋(601099,诊断)人寿保险、平安人寿、新华人寿、太平人寿、太平人寿、泰康人寿、泰康人寿、阳光人寿和中信保诚

3家险企入围第三批税延养老保险经营名单 获资险企增至19家

下一步,银监会表示将严格监管保险公司的延税养老保险业务运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业务规范健康发展;同时,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我们将继续检查开展递延所得税养老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提交的报告,并及时更新公司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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