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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评选委员会表示,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福利[2016]92号),由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评选委员会评选产生。结果如下:中国人寿(601628),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601398)股份有限公司、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新养老管理有限公司、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七家机构为中央单位职业年金计划的受托人。招商银行(600036)有限公司是中央单位职业年金计划受托人的替代机构。

平安、泰康养老等7机构成中央单位职业年金计划受托人

职业年金实际上是一种补充养老保障制度,它既不是社会保险,也不是商业保险,而是一种单位福利制度。与企业自主决定是否建立的企业年金制度不同,企业年金是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强制性补充养老保险,并有政府投资的保障。可见,职业年金具有稳步增长的特点,其业务潜力对于公共基金来说是巨大的。

平安、泰康养老等7机构成中央单位职业年金计划受托人

去年10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财政部联合发布了《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明确了我国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和运营的相关角色和职责。当时有业内人士表示,《暂行办法》与我国现行的企业年金管理办法大致相同,备受各界关注的股票产品投资限额等限制性规定基本相似。

平安、泰康养老等7机构成中央单位职业年金计划受托人

这次,根据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评选委员会公布的名单,除招商银行外,其余7家机构均成为企业年金计划的受托人。据业内人士估计,中国每年的职业年金支出预计在1500亿元左右。

标题:平安、泰康养老等7机构成中央单位职业年金计划受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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