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越是有力,就越要坚持依法防控,推动各项防控工作走上法治轨道,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自1999年COVID-19爆发肺炎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依法防控,强调在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首位,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下功夫,全面提高依法防控能力,为疫情防控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关系到整个经济社会形势的稳定,关系到中国的对外开放。中国是一个法治国家,疫情防控必须走法治轨道。面对来势凶猛的疫情,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依法加强防控。在第三次中央依法综合治理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对依法防控疫情提出了明确要求。“两所高中”和两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惩治新型冠状病毒中阻挠防治肺炎疫情的法律和犯罪的意见》,提出要准确适用法律,依法严惩各种阻挠防治肺炎疫情的犯罪。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各地全力维护防疫秩序,果断处理打砸抢伤和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混水摸鱼、造谣生事的行为,严厉打击制假售假活动, 医疗器械和医疗卫生物资,依法坚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有效保障了疫情防控,有效维护了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
目前,疫情防控正处于最活跃的关键阶段,坚持依法防控十分重要。要强化法治理念,增强法治意识,全面提高依法防控能力,筑起防控疫情的法律大坝。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全面依法履行职责,推进各项防控工作走法治轨道,严格执行防疫和应急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落实防疫和应急措施,加强对危害疫情防控行为的执法和司法强制,加强治安管理和市场监管等执法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依法办事,提高依法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能力,按照法治精神和法律法规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严格规范公平文明执法,使法治成为疫情防控的基本共识和行为准则。要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密切关注和及时解决各种新出现的问题,组织基层组织开展防疫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支持和配合依法做好防疫工作。同时,要加强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加强疫情期间矛盾纠纷的解决,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要科学认识疫情,实事求是,做好防控工作。不允许层层、一刀切地增加控制措施,不允许擅自升级控制措施。要及时纠正防治工作中的偏颇和偏激做法,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人民生产生活的影响。
这场流行病是对我们治理体系和能力的一次重大考验。我们必须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国家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对紧急和危险任务的能力,完善疫情防控相关立法,构建系统、科学、规范的疫情防控法律体系。一个善于从灾难中总结经验教训,汲取智慧和力量的国家,一定会变得更加强大和不可战胜;她在灾难中失去的将在她自己的进步中得到补偿。
(转自《人民日报》)
标题: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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