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位于鄂尔多斯市COVID-19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召开第12次新闻发布会。会上,市卫生委相关负责人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公共场所疫情防护指南(试行)》进行了解读,市交通局、市教育体育局等部门就我市道路交通、校园疫情防控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悉,为了有效引导人们经常聚集的酒店、商场、超市、车站、集中办公大楼等公共场所的活动,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传播和扩散,COVID-19市肺炎防治指挥部发布了《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期间的办公室和公共场所》和《空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试行)》等13个指南的通知,该指南分为两部分:适用范围和如何防控的具体规定。第一步定义了本指南的适用范围,主要适用于酒店、商场、超市、电影院、候车室、ktv网吧、健身房、游泳池、公共浴池、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集中办公大楼等公共场所。第二部分,具体说明如何进行预防和控制,分为两个方面:日常预防和控制措施以及疑似或确诊病例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在日常防控措施方面,对如何建立疫情防控机制、加强对员工的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加强人员监控、保持环境清洁、员工个人防护进行了详细指导,建议尽量避免在公共场所乘坐厢式电梯、乘车时戴口罩、禁止组织聚集活动、设立应急区域。建议停止使用母婴室和儿童游乐活动的设备和设施,要求超市不得现场屠宰活畜禽。
在防控措施方面,对于疑似或确诊病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喉痛等疑似COVID-19肺炎症状,立即戴上口罩,送至临时隔离区,及时联系当地疾控中心进行指导和治疗,配合相关调查和治疗工作。同时,在time/きだ,使用集中空通风系统的公共场所是封闭的
在新闻发布会上,负责人还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标题:鄂尔多斯市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公共场所防护指南(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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